網友咨詢: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滿55周歲,工作了30年,不知能否提前退休?
工齡滿30年提前退休,目前隻有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參公人員可以執行,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目前都未明确有相關政策可以參照。
《公務員法》第八十八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其他人群不适用《公務員法》,退休條件隻能按照目前實行的《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企、事業單位想要提前退休隻有兩種情況:①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别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幹部和工人。②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确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除以上特殊情況之外,事業單位無論男女,盡管工齡達到30年,也隻能按照規定的退休年齡退休,特殊工種和特殊情況除外。男性幹部和工人60周歲,女性副處級及以上幹部和高級職稱人員60周歲,其他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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