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在巴南魚洞租了套一室一廳,可住進去不過十來天,屋裡的家具、家電竟全被人搬走了。
在雲篆山水公租房小區A區,張女士說,這套房屋是12月8号,她從房東陳女士處轉租的。
押金和三個月的租金,一共交納了3450元。
可就在張女士住進來的第二天,就有一名自稱陳女士老公的男子上門,要求張女士搬出去。
接下來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整個屋子搬空了。
蒙圈的張女士向警方報了案,才知道陳女士因為和老公鬧離婚,便帶着孩子回了老家,想着房子空着,就把它租了出去。
被蒙在鼓裡“房東老公”,憤怒地對策則是:搬空屋子。
暫且不談論這場鬧劇,據《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公租房不得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
一旦發現,承租人應當退回公租房,其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五年内不能再申請公租房。
有料哥要分别跟兩位女士強調:張女士,公租房租不得!陳女士,公租房租不得!後果很嚴重,絕對不好耍!
房東陳女士表示,出了這種事,她願意退還張女士全部租金。
(天天630)
原标題:公租房可以出租? 重慶女子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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