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 記者 陳超】2020年1月,國務院頒布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正式施行,因此2020年也被稱為優化營商環境元年。《條例》明确提出,優化營商環境應當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原則,堅持各類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按照規則公開透明、監管公平公正、服務便利高效、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要求,對标國際一流水平,建立統一開放、競争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中國誠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中國誠信研究院院長張英傑也在“2020環球趨勢大會·營商環境高峰論壇”上發表主旨演講,指出“《條例》從總則到分則都對這一事項進行了全面細緻的規定,随着這些統一的标準和要求逐步磨合、成熟,一個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營商環境将加速形成。”
2021年1月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情況第三方評估彙報時指出:評估發現企業對招投标、中介服務、融資等方面問題反映較多。會議還強調,要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條例》落實力度,其中特别提到“促進公平競争,推進政府項目招投标市場化改革,規範中介服務”。可見,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是一個地方社會生态、經濟生态的綜合反映,也是一個地區軟實力的重要體現。
近期河南省禹州市一條完全由财政資金支付、造價約5億元的公路改建工程項目,在招标過程中卻存在諸多疑點,因此飽受争議。
異常投标報價被質疑“串标”
“我從業快10年了,還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場面!”2021年1月14日,張宇(化名)在禹州市普通幹線公路改建工程評标現場,看着面前閃爍的電子屏,不禁發出這樣的感慨。
公開信息顯示,本次招标的投标單位共有9家,最終中标人為“河南省光大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根據現場開标記錄,本次招标的中标人為“河南省光大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報價為496954681元,而另一家投标單位 “江西景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報價也是496954681元,兩家單位針對同一期工程的預算報價分毫不差,當場引來了其他投标企業的強烈質疑。張宇對記者表示:“要知道,工程預算小到一個機械台班,大到一個項目工程的費用都要算入報價中。在當事雙方未提前溝通的情況下,要報出完全一緻9位數的概率,是億萬分之一!”。
不僅如此,根據評标報告,江西景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最終報價,與該公司提報的明細清單中的分項報價合計,并不一緻;而且最終的合計報價,卻與另外一家投标人的報價絲毫不差。張宇對記者表示:“這裡面有極大的串标嫌疑!”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對惡意串通投标的情形做了列舉式的規定,其中明确指出:供應商之間協商報價、技術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内容;供應商之間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供應商中标、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之間、供應商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供應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等為惡意串标。同時,《招标投标法》及其實施條例提到,投标人之間協商投标報價等投标文件的實質性内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裝等情形,屬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對此,環球網記者采訪了知名律師太琨律創始合夥人朱界平,他表示:“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過程中,違反有關程序所發生的限制競争行為的統稱,具體地講,就是指在招标投标的過程中,投标人之間私下串通,擡高标價或壓低标價,共同損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與招标人之間相互勾結,損害國家、集體、個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有串标“前科”的中标人
環球網記者在查詢本次招标過程中,最終報價完全一緻的兩家企業,也即“河南省光大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景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有如下發現: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17年3月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整治工程項目建設招标投标秩序 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專項活動方案>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17】20号)文件,公布的一批涉嫌參與安遠G358公路改建、信豐G105繞城改造工程串通投标企業名單當中,同時出現了“江西景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光大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的名字。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也公示了江西景泰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行政處罰記錄,内容為“串通投标”。
根據禹州項目招标文件有關“投标人資格要求”:3.4投标人若有不良信息記錄,報名無效。這兩家曾因“串标”被公示甚至被處罰的公司,是如何獲得項目投标資格的,環球網記者就此采訪了本次招标的招标方禹州市公路局,但據接待記者采訪的行政人員表示“不了解詳情”,并提出“若有疑問還是去問市委宣傳部吧”。
不僅如此,根據《2020年度禹州市普通幹線公路改建工程-評标公示》,第二中标候選人為“藍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自主申報的投标業績“石長路(棗巷至長臨段)施工”資料顯示,項目等級為一級公路;然而,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顯示,該項目設計等級為二級公路。藍海建設集團企業官方網站中标快訊一覽同樣顯示“石長路(棗巷至長臨段)施工”項目設計等級為二級公路。
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須知中明确規定,“投标人對評标過程中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提供僞造材料未能識别,中标後經調查發現,将取消中标資格、沒收投标保證金,并将該信息提交相關部門列入誠信體系。”但截止環球網記者發稿前,藍海建設集團尚未被取消第二中标候選人資格。而且通過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查看顯示,目前藍海建設所有業績已被平台删除。
切莫讓串标助長不正當競争
對此,張宇對記者表達了自己的質疑:“兩家投标人報價完全一緻,更有投标人申報虛假材料,這樣一場招投标能是正常的嗎?投标單位的資質審核作為最開始也是最重要的一環,在這一過程中,招标人禹州市公路局的監督管理責任體現在了哪裡?招标程序在起始階段就存在問題,最終的結果能是公平的嗎?這樣一場招投标的結果,難道不應該作為廢标處理嗎?”
朱界平對此分析指出,招标、投标是一種競争性很強的市場交易方式,其優越性在于優勝劣汰,使整個社會的人力、物力、财力資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倘若通過串通投标的不正當手段排斥他人的正當競争,就會使招标投标活動喪失其原有功能,進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權益。
“不論是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比如投标人之間相互約定,一緻壓低投标報價或者在類似項目中輪流以高價位或低價位中标,還是投标者與招标者串通投标都會助長不正當競争”,朱界平特别強調到:“如果忽視甚至放任這樣的行為,帶來的可能是‘豆腐渣’工程、腐敗,給人民群衆的生命财産安全帶來重大隐患,也必然會損害當地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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