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中MIRO進行發票校驗時,或是F-02手工錄入供應商發票時,需要錄入付款條件。付款條件是如何定義的?有什麼用途呢?
SAP中付款條件定義了付款的周期、折扣率,以及默認的基準日期,而不是定義付款的方式(電彙、承兌等),适用于供應商付款管理和客戶收款管理。
例如,供應商的發票賬期是90天,根據付款"基準日期"就可以計算出發票的到期日,方便應付會計管理應付賬款明細。如果供應商為了加速回款,和我們約定,45天之内付款給予1%的折扣,15天之内付款給予1.5%的折扣,此内容也可以被定義到付款條件中。這樣,通過FBL1N查看供應商明細時就可以看到發票是否到期,什麼時候應該付款,并且在付款的時候,系統會根據是否有折扣自動計算付款金額。
基準日期:用于計算付款日期的基本日期,可以默認為憑證日期,也可以默認為記賬日期,并且錄入發票時可以手工更改。以下圖的付款條件Z003為例,發票賬期為60天,基準日期為每月25日。當月25日之前收到的發票從本月25日開始計算賬期,當月26号之後的發票從下月25日開始計算賬期。
總結:付款條件定義了付款周期、折扣率,以及默認的基準日期,有利于供應商的付款管理,甚至實現自動付款。一般在供應商主數據中定義付款條件,也可以在采購訂單中維護,或者是錄入發票時手工更改,最終反映到會計憑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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