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音樂愛好者,每每刷到大師們聚在一起玩音樂的照片,都會特别動容。照片裡的他們或帶着純真的笑意,或滿臉的專注,沉浸在音樂中,幸福且美好。
▲魯賓斯坦、皮亞蒂戈爾斯基、海菲茨
▲杜普蕾、帕爾曼、梅塔、巴倫博伊姆、祖克曼
▲阿格裡奇、麥斯基、克萊默
這種大師們經常聚在一起演奏的音樂,有一個專屬名詞:室内樂。
正如照片所見,伯恩斯坦、杜普蕾、阿格裡奇等大家熟悉的音樂大師,都是室内樂的癡迷愛好者,産出了非常多經典的室内樂演奏作品。
那麼,室内樂究竟是什麼意思?就是指室内演奏的作品嗎?如何區别于其他形式的音樂作品?
今天的#科普與鑒賞系列#,我們就來系統地跟大家聊聊“室内樂”。
01 室内樂并不局限于“室内”室内樂的誕生由來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6世紀的意大利,當時的音樂正處于蓬勃發展階段,貴族們對音樂、藝術也有了一定的追求。
彼時社會上的音樂可以分為三大類:教會音樂、戲劇音樂以及室内樂。
前兩種服務于普通百姓,而室内樂則主要用于滿足貴族們的消遣和社交。當貴族們有需求時,音樂家們往往會被邀請到他們的家中,在客廳裡演奏。受到場地限制,演奏的人數通常較少,規模較小,這就是早期室内樂的雛形。
所以,室内樂的英文名為Chamber music,最初的含義就是“在房間内演奏”的音樂。之後,随着音樂的發展,室内樂的表演場合逐漸從貴族的家裡轉移到公開的音樂表演場所,成為一種特定的音樂形式。
到今天我們提到的室内樂,再也與演出場所無關;但其較小的演出規模卻被保留了下來。現代室内樂,通常是指由幾件不同樂器演奏的小型器樂曲,主要指重奏曲和小型器樂合奏曲,區别于大型管弦樂。
所以,你要問“是不是室内演奏的音樂就叫室内樂”?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室内樂的演奏可以出現在音樂廳、露天舞台等任何場所;而室内樂所演奏的樂曲與樂器組合模式,也是有一定要求與标準的。
02 室内樂的分類與知名室内樂組合近代室内樂通常采用奏鳴曲套曲形式,多數情況下由四個樂章組成。使用到的樂器數量在2-10件,且每種樂器通常隻有一件,像角色扮演一樣,在演奏中分别負責不同的個性和情感表達。
當然,也有超過10件樂器的情況,這時通常會稱之為“室内樂團”,是一種非常靈活的小型管弦樂隊,這裡就不多說了。
我們重點來了解一下10件樂器以内的室内樂如何分類。
按照聲部或演奏人數劃分,室内樂可以分為: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多種重奏形式;而按照樂器種類劃分,室内樂通常又可以分為兩種:單純的弦樂樂器演奏的重奏和弦樂器與鋼琴、管樂器等混合演奏的重奏。
單純由弦樂演奏的重奏很好理解,有幾件弦樂就可以稱為幾重奏。比如:
弦樂三重奏=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弦樂四重奏=小提琴*2 中提琴 大提琴;
弦樂五重奏=弦樂四重奏 中提琴(或大提琴)。
弦樂與鋼琴組合,則通常被命名為鋼琴X重奏。比如:
鋼琴三重奏=鋼琴 小提琴 大提琴;
鋼琴四重奏=鋼琴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鋼琴五重奏=鋼琴 弦樂四重奏。
以上是我們在平時聽音樂中比較常遇到的重奏形式,了解這些基本足以應付我們初期聽一些常見的室内樂作品了。
海頓、貝多芬、莫紮特、舒伯特、勃拉姆斯等重要的作曲家,都創作過大量的室内樂作品,至今依然被廣泛演奏。
二十世紀以來,很多優秀的獨奏音樂家都熱衷于室内樂的演奏,組建了很多“臨時”重奏組合。
比如魯賓斯坦、海菲茨、皮亞蒂戈爾斯基的“百萬美元三重奏組”(鋼琴三重奏)。
1961年,小提琴家艾薩克·斯特恩也曾組建過一個鋼琴三重奏組合,他們演奏并錄制的貝多芬鋼琴三重奏,在1970年獲得了格萊美獎。
不過,室内樂中最重要、最常見的重奏形式還要數弦樂四重奏。弦樂四重奏有比較寬廣的音域、音區和音色對比,具有非常豐富的表現力,往往更受音樂愛好者的歡迎。
海頓曾寫了大量的弦樂四重奏作品,在今天依然備受演奏家青睐。
與其他重奏組合可以臨時“搭夥”演奏不同,弦樂四重奏往往需要樂手長期磨合,因此組合成員會相對比較固定。比較知名的組合有:鮑羅丁四重奏、貝爾格四重奏、艾默生四重奏等等。
03 室内樂的精髓是“交流與享受”
前面我們提到,室内樂演奏的人數和樂器較少、規模較小,那能不能把室内樂理解為精簡後的交響樂?
事實上,不管在形式還是内容上,室内樂與交響樂的差異都是比較大的。
首先,大家應該注意到了,大多數的室内樂是沒有指揮的。
這意味着,室内樂團的樂手并不像交響樂團的樂手一樣有主次之分,室内樂的每一名樂手都是音樂的主角,每個人都很重要。
所以,室内樂對每一名演奏者都有着較高的技術與音樂修養要求。同時因為沒有指揮,這就要求樂手之間要有一定的默契度,大家互相協作,互相襯托,互相推進,才能将作品演奏好。
其次,比起交響樂,室内樂的情感表達更加細膩、深刻。
交響樂龐大的演奏陣容,往往給我們一種宏大、複雜的印象。而規模較小的室内樂,會更加注重每一個樂器的表達,每一件獨立且具有個性化的樂器都會被“放大”,非常生動地展現在聽衆面前——就像一個個生動的人物形象離我們更近了,我們可以了解得更具體、更深入。
這顯然更考驗每一名樂手的演奏水平,所以,往往隻有那些具備了強大獨奏能力的音樂家,才能演奏出更動人的室内樂現場。
而古典音樂大師們熱衷于室内樂,自然并非為了炫技。除了可以更加淋漓盡緻地釋放自身情緒,大師們應該更沉醉于那種親密美好、坦率赤誠、毫無負擔的靈魂交流中。在音樂碰撞中所迸發的火花,讓他們彼此之間的友誼熠熠生輝。
而對于聽衆來說,聽到的往往也不隻是音樂,還有演奏家們之間情感的釋放與交流,讓我們進一步感受到音樂被“放大”的強烈快感。
或許,這也是室内樂的另一層珍貴意義:在心與心的交流中,度過一段美好的音樂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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