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區巡遊出租車運價調整依據? 9月16日起,市民乘坐出租車價格将有調整記者昨日獲悉,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近日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合肥市區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及改革定價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市區巡遊出租汽車起步價調整為10元/2.5公裡,車公裡租價調整為2.0元/公裡,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合肥市區巡遊出租車運價調整依據?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合肥市區巡遊出租車運價調整依據
9月16日起,市民乘坐出租車價格将有調整。記者昨日獲悉,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近日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合肥市區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及改革定價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市區巡遊出租汽車起步價調整為10元/2.5公裡,車公裡租價調整為2.0元/公裡。
出租車運價上調
目前,我市巡遊出租汽車行業共有注冊車輛9402台,從業人員2.2萬餘人。由于近年來市場環境發生較大變化,現行運價和定價機制需要相應作出調整和改革。
此次在起步價和車公裡租價上調的同時,低速行駛費和合乘費也有所調整。當行駛速度低于12公裡/小時,前3分鐘免收低速行駛費;3分鐘後,高峰時段(7:30~9:30,17:00~19:00)和其他時段分别按0.6元/分鐘、0.4元/分鐘計收低速行駛費。
為節約運力資源、規範巡遊出租汽車合乘行為,新增合乘費項目。即:在出租車營運的起點得到第一順位乘客同意後,可以搭乘第二順位乘客。合乘路段的費用按70%的标準由雙方分别支付,非合乘路段按正常計價标準計收。
《通知》明确了空貼費和夜間補貼。巡遊出租汽車行駛超過12公裡(含),車公裡租價加收50%。夜間(23:00至次日5:00)起步價和車公裡租價加收20%。
建立政府指導價制度
《通知》明确,我市改革市區巡遊出租汽車運價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導價制度,即: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發布巡遊出租汽車基準運價(包括起步價、起步裡程、車公裡租價,下同)和浮動幅度,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綜合考慮市場供需、運營成本、交通狀況、服務質量、居民收入和駕駛員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動幅度範圍内,确定巡遊出租汽車實際執行運價。不再施行燃料價格與運價聯動機制。
基準運價以本次調整後的起步價作為基準起步價,以本次調整後的車公裡租價作為基準車公裡租價。上下浮動幅度最高20%。本次市區巡遊出租汽車運價調整後,執行基準運價滿1年方可啟動運價動态調整機制,且每年度啟動運價動态調整機制不得超過1次。
每車次服務結束,計費金額按計價器顯示金額結算,期間發生的通行費(過路、過橋等)由乘客承擔。如發生不打表、未經乘客允許随意合乘等行為,乘客有權拒付相關費用。
(記者 蘇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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