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房價,相信很多人都是談房色變,畢竟近幾年房價的價格已經水漲船高。而且也産生了買房熱潮,甚至有人覺得不在城裡買房就是丢臉。不過也有人提出質疑,現在房子産權70年,那不是花了幾百萬來租房子了嗎?
其實簡單粗暴來說是開發商租了塊地,蓋房子,然後再将房子賣給我們。但是關于産權問題,也是一筆糊塗賬,因為地是開發商租的,我們和政府并沒有租憑土地關系,我們隻有的是開發商給的可以可以居住的權利。
土地的歸屬是政府,政府說什麼就是什麼,說能用七十年那就是可以,說拍賣也可以拍賣。所以在買房的問題上,并沒有一個法律意義上的契約關系。而開發商是對政府做出承諾。
3肯定也有人會說,自己房産證上有産權年限,但是這個不屬于所有權,也不屬于使用權,所以我們自己不能修繕房屋等等,這都屬于開發商的權限,而我們是沒有土地使用權。
但是盡管如此,我們對房子的擁有,開始屬于自由的。而且大家也不需要想很多,畢竟真正到了那個時候,肯定也會出現新的政策。
對此網友們有什麼,歡迎評論區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