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房台州訊:2021年10月11日,(龍湖、台州城建)甯波隆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台州市台基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120800萬元競得椒江區雙水路以南、永甯河以東地塊(台土告字【2021】059号),樓面價約:6036元/平(未考慮回購配建等因素),溢價率:0.7%,投報配套用房面積:0平方米。
用地面積:96139平方米;出讓面積:90974平方米;代征道路、綠化用地面積:5165平方米;地上建築面積:≥181948平方米,≤200142平方米(上述面積已包括物業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設施面積) ;出讓土地用途:住宅;出讓年限:住宅70年;建築密度:≤25%;容積率:≥2.0,≤2.2;綠地率:≥30%。
建築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地塊一≤50米; 地塊二≤45米; 地塊三≤40米(其中住宅建築≥27米);建築物最高點高程(含屋頂構築物及附屬設施)應符合機場淨空限制高度要求,且須在作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前取得民航浙江安全監督管理局的淨空審核意見;競買保證金:24000萬元。
挂牌起始價120000萬元,起始樓面價約5996元/平(未考慮配建等因素);設置地塊最高限價為156000萬元,達到最高限價時樓面價約7794元/平(未考慮配建等因素)。
地塊位置
地塊基本信息
該地塊位于椒江區雙水路以南、永甯河以東,緊鄰路澤太高架,北側是中國農港城,路網密布,交通便捷。商業休閑:松塘商業廣場、台州旅遊購物中心(泰隆街店)等;醫療資源:台州章氏骨傷醫院等;教育資源:路橋小學、鎮海中學(台州分校)等。
周邊地塊:意得·冠郡銘苑、衆安·和源府、開元·銀河名苑、城市港灣、榮安棠樾、金色水岸、荷塘月色小區、玉峰廣場、華鴻美的未來城、台州星光耀廣場、海州上城、中盛·鉑璟府、中盛·鉑璟府等。
地塊範圍:東至路澤太大道(規劃寬度50 米),西、南各至用地界線,北至規劃雙水路(規劃寬度40 米)。
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R2);建設内容:住宅。
室外地坪标高(1985國家高程基準):暫定4.2米,具體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
用地範圍圖
公共設施配置要求
1.物業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和要求按照《台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執行,物業管理用房的設置應當相對獨立,集中配置,布局合理。物業管理辦公用房應當位于物業管理區域中心或主出入口附近。物業管理經營用房應當臨街設置,且底層的建築面積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2.城鎮新建住宅項目,應按套内建築面積不低于項目住宅總建築面積的3%且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的标準配建居家養老服務用房(老年活動用房),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驗收合格後無償移交至街道辦事處。
3.無償代建9班制幼兒園一個,建築面積不少于3800平方米,用地面積不少于5400平方米。幼兒園應精裝修交付,并按《椒江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實施意見》補充規定(椒政辦發[2020]43号)文件執行。建好後需移交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且産權歸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4.配建通信基站所一處,占地面積和基站高度符合國家或地方通信行業技術管理相關規定,且住宅小區的通信設施建設高度應符合航空管制的相關要求,與電信發展規劃相适應。
地下空間規劃控制要求
1.用地性質:停車和輔助配套用房。
2.地下空間使用層數:≥1層。
現場照片
城市景觀風貌和建築控制要求
1.總體布局應因地制宜,要處理好與周邊空間環境的關系,特别是在建築的形式、風格、體量、色調、高度等方面與周邊建築和景觀相協調。
2.方案設計要注重高層住宅建築的形象塑造,建築立面力求簡潔大方,體現現代建築的特色。滿足朝向、視線、日照、通風、景觀等要求。建築外牆材質主要采用鋁闆、幕牆等幹挂,外牆不應大面積采用深色材質,居住建築應采用公建化立面。建築空調室外機要結合立面設計隐蔽放置,沿路澤太大道不得設置敞開式陽台;居住建築最大面寬不得大于70米。
3.要合理組織地塊内人流、車流,合理設置地塊出入口,處理好與周邊道路及地塊的關系;要充分考慮地塊内外的交通組織和管理,地下空間宜進行整體開發布局,解決好停車問題。
4.本地塊涉及水域占補平衡,面積不少于7000平方米,具體報批手續由相關部門審批。
區位圖
市政設施配套
1.本地塊應按要求配建相關供配電設施,具體按《關于推進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規劃建設的實施意見》(台建[2020]35号)執行,上述審查由供電部門負責。
2.要按照有關規定配置電信用房、垃圾分類投放點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
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1.根據《關于加快推進“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計劃”的實施意見》(台市委辦[2009]40号)文件要求,該項目列入“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計劃”重點項目。
2.新建住宅區應按照人均室内建築面積0.1平方米或室外活動場地面積0.3平方米設置體育健身設施,并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3.配套公共文化設施用房的建築面積應根據所在居民住宅區住宅總套數,按不少于0.12平方米/套配建,且應不小于50平方米。居民住宅區内應配建用地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場地作為配套公共文化設施的文化活動場地。室外文化活動場地面積不得與室外體育健身場地面積相互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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