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的法則》大結局了,劉敏濤飾演的女主人公陳染發現丈夫簡沛然出軌,果斷離婚,為了女兒的撫養權,兩個人打了一場離婚官司。從發現出軌到法庭判決離婚,整個過程酣暢淋漓,處理方式堪稱教科書。尤其是對減少孩子傷害的處理,值得學習。
發現異常,收集證據
陳染發現丈夫出軌,是從一張房卡開始的。察覺丈夫有異,有所隐瞞,她不動聲色,發揮律師所長,去查明真相。
一開始拿着房卡找到了對簡沛然有明顯好感的同事,證實不是她。又拿着房卡,直接去酒店驗證,正好堵到丈夫和情人在房間,确認丈夫出軌。
這一步的重點是,留存證據以待後續。證據在手,無論離婚還是不離婚,主動權都掌握在自己手裡。
果斷離婚,不拖泥帶水
最佩服陳染的一點是果斷。打破自己的底線的事,絕不猶豫。她幾乎是沒有任何的猶豫,就決定離婚。并且去咨詢了擅長打離婚官司的同事,請她做自己的律師,并聽從律師建議準備所需要的資料。
與陳染相對比,同樣是律師的同事,被頻繁家暴,甚至被打得進醫院,都無法下定決心離婚。顧慮自己是孩子的媽媽,父母的女兒,獨自忍受巨大的痛苦。因為被家暴而無法正常出庭,影響自己的工作。
更讓人震驚的是,陳染離婚時,已然懷孕。即便是腹中有個胎兒,13歲的女兒也不希望她離婚,她依然絲毫不動搖。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解決,唯有底線不可以觸碰。
訴訟離婚,盡量保護女兒
離婚,兩個人唯一不能協商的就是女兒的撫養權,隻能訴上法庭。而離婚,也是無可避免地會傷害到女兒。因此陳染跟女兒談心,内容有三個核心:
第一,爸爸媽媽感情出了問題,不得不離婚。
在這個問題上,陳染沒有告訴女兒真相,為了保護女兒,并沒有指責丈夫有錯,也沒有告訴女兒簡沛然出軌,隻是說他們感情出現了問題。這樣做,不會破壞一個父親在女兒心目中的形象,也不會影響女兒和父親之後的相處。
第二,爸爸媽媽離婚,不會影響對你的愛
離婚是爸媽的問題,與你無關,不會影響雙方對女兒的愛。讓女兒清楚這一點很重要。他們隻是在處理自己失敗的婚姻,但對于女兒會一如往常,接她放學、帶她旅遊,按時開家長會……
至于女兒選擇跟誰生活,不會強迫她,會尊重她的選擇。
第三,爸爸媽媽離婚,孩子也可以過得很好
陳染拿了一本書舉例,經常讀給女兒聽的,裡面有個小男孩,他的父母也離婚,但他生活得很快樂。父母離婚後的孩子,也可以過得很快樂。而我作為媽媽,隻希望你能快樂地成長。給孩子正确的認知和未來生活的希望,避免離婚給孩子的生活帶來負面影響,産生絕望情緒。
法庭自訴,感人肺腑
由于律師被家暴進了醫院,無法正常出庭,陳染選擇自訴。當對方質疑她不是一個好媽媽的時候,她說:“我不是一個完美的媽媽,但我是一個合格的媽媽。”既沒有誇大自己對孩子的付出,也沒有妄自菲薄。
她說我參與了孩子的生活,雖然對她的照顧沒有爸爸多,但她成長中每一個重要的時刻都未曾缺席。記得她的生日,會買禮物給她,盡管選的禮物沒有那麼稱心,但她心裡始終記得。她陪孩子參加運動會,一起取得勝利,共享喜悅的時刻。孩子受傷住院,她離開趕飛機從國外回來,陪伴在身側。甚至,為了孩子,還考慮過換一份輕松的工作……
沒有人會是完美的父母,能做到這樣的合格,已經讓人覺得夠好了。無論照顧得多與少,都能感受到她對女兒的愛,已經做到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平衡工作和生活。女兒也能感受媽媽對她的愛,所以她對媽媽的不滿,也僅僅是:不讓她看電視,不讓她打遊戲,拍她的背讓她坐直……這些仍然是愛。
離婚是無奈的選擇,最無辜的是孩子,但父母可以選擇讓這個傷害變得最小。不在孩子面前破壞對方的形象,讓孩子成年之前可以繼續享受一如往常的父愛母愛。不讓孩子看到醜陋不堪的一面,讓她能夠快樂成長。
離婚隻是婚姻的失敗,并不影響做一個合格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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