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網報道 兩年前,香港深水埗發生的一起無屍命案,最近有了審判,将這個案件的各種細節再一次拉到大衆視野......
2016年5月1日,一名62歲建築工地女保安員在下班後人間蒸發。警方經過兩周的調查後,發現她失蹤前最後一次出現,是在她姐姐前女婿顔永周所住的大廈内,而且在顔永周屋裡還發現大量失蹤者的血漬,于是警方拘捕了顔永周并控以謀殺罪名。
重案組探員再搜證。
但是!案情的關鍵在于,警方查了很久,始終無法找回死者屍體。嫌疑人就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殓葬兩罪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受審。
案件經過逾半個月審訊後,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前天(7日)退庭商議超過9個小時,最終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成,以6比1大比數裁定他阻止屍體合法殓葬罪成。
案件于8日宣判,被告顔永周被判處終身監禁。
案情細節:五度出門丢棄碎屍
2016年5月1日,當年49歲的被告切肉師傅顔永周涉嫌在家中殺死前妻62歲阿姨陳秀華,并迅速肢解分屍。行兇之後的當晚,他五次從家中出發,用黑色垃圾袋和行李箱将碎屍運到不同地方丢棄,有次還帶着一個錘子,最終近淩晨4點空手回家。
然而,整個過程被閉路電視全部拍下。
死者兒子陳浩文出庭作供。
死者失蹤兩日後,其子報警。警方5月14日找上被告家中,但是被告見到警察扭頭爬出窗外試圖逃往相鄰大廈,被截獲後又抗拒警員,将手機和鑰匙包丢得到處都是。
被告今被判終身監禁。
被捕後他說因為自己是非法入境者,所以看到警察才會逃走。
被告顔永周,證供顯示他是來自内地的非法入境者,一直使用“陳明”的假身份證留港,2011年找了個切肉的工作,2014年起租住案發房屋。
被告被捕後曾六次與警方會面錄取口供。被告稱認識死者已有20年,但直到2016年才有聯絡。他曾問死者借過兩萬港元,已經歸還。
警方在被告家中發現大量血漬,包括一個染血茶幾。
法證人員在案發劏房内搜查證據,在廁所、卧室、客廳找到死者的血漬,還有被告的血漬。
他稱,與死者最後一次聯絡及見面是案發前一個月,又稱死者兒子打電話給他,他才知道死者失蹤,更指畢竟親戚一場,希望能尋回死者。
當然,這個說法被各種證據揭穿:閉路電視、屋裡的血迹、案發前兩人的通話記錄……種種迹象都将真兇指向了他。
對于現場附近的閉路電視片段,被告大言不慚地說,承認自己有與片中人相同的衣服,但這錄影拍不到片中人正面長什麼樣子,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就是自己。
編故事:杜撰“阿海”殺人事件
對于屋裡的血迹,被告又虛構了一個人物“阿海”出來,他說這個阿海是他的好朋友,阿海不時搭船往内地販運器官,他們通常單獨相見,每次都是對方主動聯絡,他不知阿海全名,也不知其去向。
販……販運器官?!
根據他編造的情節,當晚9點他回家看見家裡有很多血,并目擊阿海用刀插死者脖子緻其死亡。其後阿海叫他幫忙扔掉染血衣物,并叫他離開。
被告稱在下樓丢棄衣物後就打麻将去了,淩晨1點回家時,阿海已清理好現場,因為和阿海是好友,因此答應保守秘密。
被告自辯時強調:如果是我做的,我早就畏罪潛逃啦!還等着警察上門來抓我嗎?白癡都不會這樣做啦。
警方在被告家中檢獲一把錘子,染有死者血漬。
對于屋裡死者血迹,他是這樣解釋的:如果真是自己幹的,肯定會清理幹淨,正因為不知情,才沒察覺家中有血漬。他說,和阿姨沒有仇怨或金錢糾紛,殺她有什麼好處?
對于他自己的血迹,他就更理直氣壯了:我是切肉的嘛,經常有輕微工傷,“一個月有二十日流血”,但因為他是黑工所以不敢求醫,隻能回家處理傷口,家裡有血迹那很正常啊……
假如被告顔永周當真殺死了前妻的阿姨,那究竟他的殺人動機是什麼?他又是如何殺的?雖然案件經曆多日審訊,但既沒有目擊證人,被告也一直在詭辯,堅稱人不是自己殺的。真相如何,唯有被告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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