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蔣先生向南都“記者幫”反映,其2010年在從化區東方夏灣拿巴哈馬二期購買了一棟别墅,收樓後發現房子供電為臨時用電,“因為有正規手續,房産證也辦下來了。後來房子經常停電,注意到繳電費的發票由物業提供,2012年一查才發現是臨時用電。”臨時用電給居民日常生活帶來了很大困擾,首當其沖的是用電無法得到保障,經常性停電。為此居民曾多次投訴無果,希望記者幫關注。
頻被停電問題困擾一查發現合同中有補充協議蔣先生稱,自己常住廣州市區,平日一般是節假日才過去,但也遭遇了多次跳閘,“據我了解,小區常住居民不多,花姐為其中一位。”
花姐(化名)向記者介紹,其是2010年8月收樓的,當時開放商沒有告知其為臨時用電,“如果都知道是臨時用電,怎麼會簽字收樓?”業主李先生(化名)則向記者出示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中第十二條寫明,交房需滿足供電、供水等必要居住條件,且取得公共服務單位出具的永久供電、供水等證明文件。
但随後業主發現,購房合同中的第十二條在售房合同補充協議中進行了補充,對于非開發商原因導緻的未能取得公共服務單位出具的永久供電、供水等證明文件不能認定為不符合交房條件;對于非開發商原因導緻的未能接入市政管網,甲方積極協調解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花姐的印象中,基本每月都會停電。“印象最深刻的兩次停電,一次是2014年5月大雨時停電,導緻自動排水系統無法工作。下雨時房子負一層依賴抽水機排水,停電後大水倒灌,負一層的家具全部飄起來了,損失慘重啊。還有2018年春節從大年初一開始連續停電一個月,大過年的好糟心。”
2014年大雨停電負一層水浸情況。(業主供圖)
業主倒苦水:人一多就停電 多次投訴無果還有多名業主同樣就此問題向南都記者倒起了苦水。
“平時常住業主少,不會老停電,節假日回流的人多了,一晚上就能停好多次電,好多業主節假日不敢回去,怕停電。如今年五一節假日期間,連續兩晚停電,每晚停電3次左右,每次約半小時。”業主李女士(化名)說。
業主封先生(化名)則稱,雖說常住的業主不多,但每戶家裡都習慣在冰箱儲藏點食物,時不時回來住一晚。但如果停電時長超15個小時,冰箱的食物基本會發臭,隻能等下次回去再處理。
最讓業主們不滿的是經常性跳閘及電壓不穩對家電的損害。業主反映,電熱水器、微波爐、電視顯示器、燈泡等曾燒壞。“每次停電後經常送三四次電才能穩定,剛來電又停了,恢複、跳閘、恢複、跳閘,對電器傷害非常大,燈泡需要一批批地換,我家每年換燈泡的費用加起來要一千。”
業主稱,停電大多為突發性,無提前告知,無法提前做好物質及心理準備。為此業主們曾多次向12345熱線投訴,但問題現仍無法得到解決。
小區電箱。(業主供圖)
從化供電:小區尚未完成永久用電工程配套設施建設對此,從化供電局5月14日回複南都記者稱,據了解,夏灣拿巴哈馬二期小區的開發商尚未完成永久用電工程配套設施建設,不符合永久用電要求。目前小區是由開發商将臨時用電轉供電給居民用戶使用。
關于新建建設項目的永久供電要求,可以參照《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第十四條,“新建建設項目應當同步建設永久供電配套設施,供電配套設施的建設應當符合國家标準和行業标準,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按照一戶一表要求建設住宅小區永久供電配套設施,并提供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及建築設計規範的配電設施用房及通道”。
關于交房使用臨時用電的問題,從化供電局表示,具體要看開發商與小區住戶簽訂的購房合同中關于用電事項的約定。
開發商:已更改供電方案 最快預計今年底解決5月13日,小區開發商所屬珠江投資工作人員回複記者稱,小區一直處于開發中,需擴建用電設施,原供電方案中涉及的用地因村民反對一直未能征地成功。公司已累計投資1600多萬解決小區業主用電問題,現也在與從化區供電局溝通協調中,已成功更改供電方案,施工期需半年左右,預計最快今年底能成功解決臨時用電問題。
5月16日上午,珠江投資邀請從化區太平鎮政府工作人員出席首次三方溝通會,向業主代表反饋實際情況和進度。溝通會後,小區業主向記者反饋,供電方案在溝通會上公布,太平鎮政府工作人員已聽取業主訴求,承諾3個工作日後再開一次三方溝通會,對業主訴求做進行進一步反饋。
幫主說:住宅區臨時用電長達10年,居民也曾多次投訴,卻始終無法徹底解決。而在此次首次三方溝通會前,開發商也并無主動告知業主供電為臨時用電。希望現有溝通渠道建立起來後,開發商在各方的監督下盡快将小區用電接入市政用電,記者幫也将持續關注。南都見習記者 黎玉瑩 南都記者 邱永芳 代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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