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駛證是在車輛辦理完上牌手續後,選好号牌現場打印的。上牌前使用臨時牌照是沒有行駛證的。
行駛證是車輛的身份證明,開車時一定要帶着它。辦理流程如下:
1,帶身份證原件,購車發票,車購稅完稅證明,車輛一緻性證書,整車合格證,發動機和車架拓印号,警示牌,交強險正副本,反光背心。
2,機動車所有人在車管所填寫辦理車牌申請表,由交管人員驗車。并上線檢測。
3,驗車完畢,到辦證大廳選車牌号。選完車牌号後即可打印塑封行駛證。
4,由于牌照現場不能制作,車管所會開一張7天的臨時牌照。
5,填寫你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7天内,正式牌照可郵寄到你家。當然,也可以自己去拿。
在此之間,臨時牌照與正式牌照有同等效果。如果接收到正式牌照,臨時牌照同時自動作廢。如果7天正式牌照未裝,臨牌到期,車輛不能上路行駛。
所以,隻要驗車完畢,号牌已選,行駛證就可以打印到手的。沒選号牌之前是沒有行駛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