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的6個特點你全知道嗎
票據公開數據
票據成交數據
票據的6個特點你全知道嗎
今日某銀行票據報價
上圖全為票交所數據
截至(10月24日)票交所發生額中承兌金額達到8336.40億元,貼現金額達4959.39億元,交易金額為17809.95億元,結算金額為19247.05億元。
票據的6個特點分别是什麼,大家知道嗎?
98.99%的人是蒙圈的,
當然還是1%是沒睡醒的狀态。
什麼?你有可能就是那個0.01%的聰明人?
不可能,我們來對照一下,
這裡有一個口号可以概括票據的6個特點,
票據六個基本特點:因、文、有、權、要、獨。
是什麼意思呢?來看一下!
“因”就是無因票據,受讓票據的一方無須知道轉讓票據一方是如何得到票據
“文”就是文義票據,票據的内容必須在票面上表達得清清楚;
“有”就是票據是有價證券,必須标明一定的金額;
“權”就是票據是設權憑證,對持票人而言是索償一定金額的權利憑證;
“要”就是票據有要式規定,記載那些内容有明确的規定,不得随意記載;
“獨”就是票據的出票、背書、承兌、保證等行為相互獨立。
當然,我們學習這個并不是沒有用處的,票據的6個特點是保證企業之間債務以票據的形式進行有效管理,以文字的形式将債務的時間、金額、償付地點準确表述,以法律約束保證債務的履行,因而,社會廣泛接受這種債務形式。
票據的6個特點你全知道嗎
今天瑞通小聚小編給大家解釋一下這6個字有什麼樣的含義呢?!
1、 票據是無因憑證
票據行為是由信用行為等原因而産生的,設立有因、流通無因,不論其行為有無原因,或其行為是否正當,票據債務人自票據行為完成之日起,對善意持票人承擔支付票據款項的責任。在經濟生活中,票據背書、轉讓十分頻繁,要求持票人了解其前手取得票據的原因,明顯過于苛刻。
2、 票據是文義憑證
票據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等一切事項均以票據上記載的文字為準,不受票據上文字以外事項影響。票據文義直接決定票據的權利和票據義務的範圍和最高限度。
《票據法》第8條規定:“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字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緻,二者不一緻的,票據無效。” 還規定了:“票據上記載的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僞造、變造票據上簽章和記載事項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所以,小編提醒各位票友們,票據必須是當事人自己真實意思的表達,超出或者幹脆變造他人的意思表示,還要其承擔票據義務,這明顯是與法律不支持的。
票據的6個特點你全知道嗎
3、 票據是有價憑證
票據上一般需寫明一定的貨币金額,當債務人向票據權利人履行債務後,應向票據權利人歸還票據,沒有票據一般不能夠主張票據權利。
4、票據是設立憑證
票據的設立必須支付對價,也就是基于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對價的設立票據的依據。在票據沒有背書轉讓前,如果确有證據證明收款人沒有支付合理的對價,惡意騙取票據的,債務人可以拒絕付款。而且,在票據沒有背書轉讓前,如果出票人能夠提供确鑿證據證明票面收款人沒有履行貿易合同,那麼出票人完全可以拒付票據。票據債務人會在票據正面标注“不得轉讓”字樣,就是為了保證債務人對後手的抗辯權。
5、 票據是要式憑證
票據行為是一種嚴格的書面行為。票據作為債權債務的重要憑證,必須具備規定的形式和内容,并以精确、可靠、完整的文字來表達。票據填寫的要素、内容以及票據應載明的種類、金額、收付款單位、日期都有明确的規定,這些就是票據要式。
要式不具備的票據無效,票據簽發、承兌、背書、貼現、轉讓等環節,當事人都必須按照規定背書和簽章,其票據行為才能産生法律效力。票據行為的要式性有利于票據安全流通。
票據的6個特點你全知道嗎
6、 獨立性
票據上有多個票據行為時,例如有出票、背書、承兌、保證等行為,各種行為都獨立發生效力,互不影響,其中任何一個行為無效,并不影響其他行為的效力。例如《票據法》上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在票據上簽章的,其簽章無效,但是不影響其他簽章的效力;票據上有僞造的簽章的,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簽章的效力。這些規定體現的就是票據行為的獨立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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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明白了嗎?~~
千萬不要了解一知半解的就跳過這個環節哦~
票據的6個特點有助于我們,對票據從業過程中有一個整體的把握,是不是和你知道的有所偏差呢!
别着急,趕快記錄下來,有不懂的趕緊互動小編,喜歡這個文章歡迎轉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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