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作者:張向榮
今天來講一下工程中的二次搬運費用,這個也是讓很多造價人員頭暈的問題。如多遠的距離要計取二次搬運費?二次搬運費計取多少?等等。
回答這個問題還是要先從名詞解釋說起。
二次搬運費:
是指因施工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材料、構配件、半成品等一次運輸不能到達堆放地點,必須進行二次或者多次搬運所發生的費用。
一般施工工程中所使用的多種建材,包括成品和半成品構件,都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運送到施工現場指定的地點堆積;
但有些工地因遇到施工場地狹小,或因交通道路條件較差使得運輸車輛難以直接到達指定地點,而需要通過小車或人力進行第二次或多次的轉運所需的費用,稱為材料的二次搬運費。
确定兩個關鍵字: 材料 、 二次或多次
如果誰問你二次搬運包不包含土方,你反手就敲他大腦袋。
計算方法:
二次搬運費在設計圖紙上是看不出來的,要真正确定是否發生二次搬運費、發生多少是要到現場勘察才能有發言權。
二次搬運費按實際發生計取,不發生則不計取
計算方法:二次搬運費=直接工程費×二次搬運費費率(%)
具體需要在簽證中寫明按照哪個定額規則計取。一般是直接工程費的百分之幾,是多少就寫上多少。
那麼大家平常做預算時是否要考慮二次搬運呢?
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
一般情況下做預算的時候都不考慮這項費用。
如果真的發生了,按照簽證去處理。
例1:當施工場地很狹小的情況的,比如要建一棟小别墅,四面都有建築圍着,材料輸運的貨車不能直接到達現場,隻能運到臨近的地點後卸車,通過那種人力的小雙輪車再送到現場去,這個時候就要辦理簽證來找甲方要這項費用了。
例2: 施工場地很狹窄,不能堆放過多的材料,從外地運過來的材料,施工現場沒有地方堆放,需要暫時在施工現場以外找個倉庫儲存着,用的時候再從倉庫轉運到現場去;
例3;再比如鋼筋隻能在比較遠的地方加工綁紮,之後再裝車,運到現場安裝,這樣的再裝車卸車就屬于二次搬運,那麼這個時候也會發生二次搬運費,要辦理簽證。
列舉了幾種情況是要算這個二次搬運費,是在實際情況中發生了然後再做簽證。
但是在工程中,各種設備管子全部搞進場,結果現場堆不下,外面找倉庫存放,再二次轉運;
或者砌塊磚應該是一批一批的進場,老闆卻一下子從廠家全部運過來,結果現場放不來先存在外面再二次轉運。
當然這隻是個比方,意思是本可以不發生二次轉運的,結果施工單位管理很爛而造成的二次轉運,甲方不會給你簽的。
總結一句話甲方不會為管理者的智商買單。
除此之外,上料,垃圾外運,這些都不屬于二次搬運,比如送到現場的磚,小工再搬運到樓上去砌磚,這個時候發生的現場的轉運,不再計算二次搬運費,因為定額工作内容已經考慮了這個場内轉運的費用。
各位老師還要什麼補充的可以在評論裡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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