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一種外形酷似汽車的“老年代步車”
大量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
由于價格便宜、操作簡單,又能遮風擋雨
商家甚至還宣稱這類封閉式電動三輪、四輪車
無需上牌、無需駕駛證、無需上保險!
因此備受中老年群衆的青睐
然而這類車絕大多數都不符合國家标準
其本身安全技術性能不高
加之駕駛人都未經過駕駛培訓
缺乏交通安全常識,導緻事故頻發
這些看似方便快捷的“老年代步車”
不僅影響道路交通秩序
更存在極大的道路安全隐患
“老年代步車”突然變向,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黑色轎車
“老年代步車”突然左轉,幾乎被大貨車“擠爆”
“老年代步車”在路面行駛,車輪脫離車身跑的比車快
“老年代步車”開到門口台階,發生側翻倒在旁邊轎車上
目前行駛在城市路面上的電動三輪、四輪車,最早于2012年前後以“老年代步車”身份走進公衆視線,從原先歸屬于醫療器械類的電動輪椅演變而來,時速基本控制在每小時10公裡以下,符合老年人駕駛習慣,速度低、安全性高,隻能在一定場地範圍内行駛,如小區、廠區等,并不能上路行駛,近年來,經過不斷的改裝,“老年代步車”的外觀已經非常接近于普通的機動車。
但是,這種“老年代步車”不僅沒有懸挂号牌,也沒有登記,甚至都沒有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等國家強制标準來進行生産。
這類車輛的生産廠家或銷售商家能提供的隻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按照許可他們生産的是場(廠)内專用機動車輛,就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遊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在工信部發布的《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中,沒有“老年代步車”這樣的車輛名稱,因為它不符合注冊登記條件,無法上牌。之所以還叫“老年代步車”,其實就是廠家和銷售為賺取利潤,打着老年代步車的幌子,将“無需上牌、無需駕駛證、無需上保險”作為噱頭來銷售車輛,以達到其商業目的。
在現有交通管理和車輛管理的相關法規中,同樣沒有“老年代步車”的概念和界定。這類産品本身屬于典型的“非法生産、非法銷售、非法上路等“非法産品。
有關“老年代步車”的典型案例告訴我們
千萬不要被它的外表所欺騙
近期,江西省宜春市宜豐縣城區發生一起無牌四輪電動車(俗稱老年代步車)在道路交叉口行駛,由于駕駛人操作不當,在倒車過程中撞上隔離護欄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發生時,駕駛員沒有停車報警,而是心存僥幸肇事逃逸。通過實時監控視頻記錄,駕駛員是倒車時誤把油門當刹車引發的交通事故。
為進一步規範道路行車秩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各地公安機關積極開展三輪機動車(指三輪摩托車、三輪汽車,俗稱農用三輪車)、低速電動車(指三輪、四輪低速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設立交通安全宣講站、擺放交通事故警示展闆
向老年人群講解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發放安全出行手冊,詳細介紹交通安全知識
進一步提高老人群體交通安全意識
錄制老年代步車勸導音頻、制作海報
在轄區主幹道播放、張貼提示
采取定點檢查與路面巡查方式
重點對老年代步車違法現象突出路段進行檢查
一對一面向老年代步車車主開展針對性勸導
告知駕駛人老年代步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其實
早在2018年11月8日
國家六部委就聯合發文
要求加強“老年代步車”管理
2018年11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等六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産能,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
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裡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于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低速電動車生産企業的基本情況,對于超範圍生産銷售低速電動車産品的企業,要進行整改,無營業執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締查封。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切勿輕信
老年代步車
“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駕照”的虛假宣傳
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提高自身安全意識
選擇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
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
老年代步車
素材來源:公安部交管局、南昌交警、吉安交警
作者:熊佩強、劉品铮、趙小龍、白早霞
文字:彭華美 制圖:高帆
審核: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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