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居住的小區有很多養寵物狗的,遛狗的時候從來不栓狗繩,不帶口籠,經常有老人孩子被吓到,也偶發過咬人事件。居委會和物業下發過文明養寵物公約,進行過勸導,但沒什麼效果,狗主依然我行我素。
朋友想了一招,某天深夜在小區公告欄貼出告示:為了滅鼠,本小區撒了滅鼠藥,請養寵物的業主遛狗時牽好狗繩,戴上口籠,以免誤傷寵物。第二天遛狗的有一部分狗主給自家的狗戴上了口籠拴上了繩子,但還有一半狗主不當回事。兩天後,朋友從養雞場弄了幾隻死老鼠扔在了路上。從此之後,狗主遛狗時,再也沒出現過不栓繩、不帶口籠的現象。
我問朋友,時間長了狗主發現了真相,你這招還管用嗎?
朋友笑道:我已經把招數教會了,受到困擾的又不是我自己,這些狗主再不自覺,真有人下藥也未可知啊。所以,還是防患于未然好。
我想想也是。對付自覺的人可以講道理,對付流氓,還是流氓的辦法最有效。你不自覺,也就别怪我不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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