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遭無故開除公司賠122斤硬币”的消息,引發熱議。
據大河報消息,2022年5月,湖南長沙的小蘭入職長沙市某健康管理公司,僅上班十餘天就遭無故開除。
經勞動仲裁,該公司需支付小蘭工資及賠償金共計1萬元整。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送達執行通知後,被執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
2022年9月14日,小蘭來到公司辦公地,看到這樣一幕:辦公室内桌上、地上碼放了大量硬币,面額為一角至一元不等,合計一萬元整。
記者經查詢得知,一元硬币重6.1克,五角硬币重3.8克,一角硬币重1.15克,這一萬元硬币至少重達122斤。
經了解,這百餘斤硬币是該公司老闆指示員工,通過多家銀行特意兌換而來,用以支付執行案款。
最後,執行幹警陪同申請人現場清點硬币并存至銀行,此案執行完畢。
9月22日下午,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再次來到該健康管理公司送達罰款決定書,針對該公司此前在勞動争議案件的執行中,蓄意兌換硬币以支付案款的行為予以懲處,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罰款5000元。
法院認為:
硬币不屬于該健康管理公司日常經營活動中經常使用的貨币,其蓄意兌換行為具有明顯的消極對抗執行意圖,讓執行幹警及申請執行人現場點收硬币的舉動系對司法資源的浪費,亦是對勞動者尊嚴的踐踏,故該健康管理公司上述行為屬于以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依法應予懲處,遂作出上述罰款決定。
記者搜索發現,類似“硬币賠償”的案例時有發生,不少涉事公司未受到明确處罰。
對于小蘭的經曆,中青評論發文稱:
沒有明确的司法處罰,意味着某些人會把這種做法當成“零成本惡心員工”的方式。别以為法律的空子那麼好鑽。“消極對抗執行”這一法律概念,還應深深刻入企業經營者的腦海中,使其認識到法律也是有“牙齒”的,切不可輕慢待之。
(整理:陳茜)綜合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張璇子)、中青評論(作者 楊鑫宇)、新聞晨報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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