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是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擔任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一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
考試科目:
司法考試全國統一命題。命題範圍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為準。國家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的方式。在民族自治地方組織國家司法考試,可以使用民族語言文字試卷進行考試。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
曆年司考各學科分布
根據統計結果來看,最近兩年法治理論的分值明顯增大,這也是《意見》提出的改革方向,相應的三國法、經濟法的内容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