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每個人來說,買房是大事!不妨扪心自問一下,我們買房究竟是為了什麼?結婚、改善、養老還是其他,歸根結底房子還是要住的。那麼我們真的缺房子住嗎?放眼看看我們居住的城市,随處可見都是正在緊鑼密鼓施工的商品房工地、一排排拔地而起的居民樓把昔日美景如畫的農田完全改變了模樣。或許,對于2019年買房的購房者來說,絕不能太過盲目,尤其要注意以下這4大事項!
1、實地考察項目很關鍵
購房者從網上或者實體店,看到的任何房源的信息,都隻能作為看房選房的參考,購房者實地踩盤更為重要。
購房者要看看周邊環境、樓盤品質,還可以問問已經入住的業主,更為直觀地了解一下開發商、物業等各種“一手資料”。還要考察房屋的采光及通風以及真實入住率,以及小區停車狀況等會影響到未來居住舒适度的因素。購房人可以更加明晰地發現環境的優劣、物業管理的漏洞。
2、看中了果斷出手、不要猶豫不決
購房也要講究決策速度,以免因突發狀況造成交易發生變故。當然,追求速度的前提是要求明确自身的需求,并與自身的經濟實力相匹配。買房是一筆大支出,要結合自身情況,比如家人上班地點、子女教育、資金積累情況、家庭收入情況等多種因素來綜合考慮。
比較忌諱的做法是沒有明确的想法,或者想法随時改變,這會導緻自己要麼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斷,要麼買不到合适的房子。
在明确自身需求的前提下,碰到合适的房源,購房者最好盡快做出購買決策,不要等到樓市旺季時候再買。與此同時,購房者也可以盡早聯系商業銀行,盡快将房貸申請材料遞交上去,不要趕上與購房大軍擠在一起。
3、注意定金和訂金的區别
我們必須學會“定金”和“訂金”的區别。雖然這兩個詞隻有一個詞的不同之處,但所涉及的意義卻大不相同,在法律也有本質的區别。
“定金”的作用有兩種情形:一是當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定金則作為罰則。如果是給付方違約,那麼給付方無權收回這筆錢。如果是收受方違約,則收受方應該雙倍返還。而 “訂金”在法律上則并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一定要頭腦清醒,區分清楚“定金”和“訂金”,以免在消費過程中經濟受損失。
4、學會識破真假優惠信息
面對層出不窮的購房優惠信息,購房者更需保持冷靜,不要隻看到短期利益。那麼,如何才能識别優惠信息的真假呢?購房者可以先打聽一下前段時間的房源價格,再比較一下周邊在售樓盤的價格,綜合比較後辨别優惠高低,再做決定。對于二手房源來說,判斷其報價是否合理,隻需找到同地段、同類型的房源,就其報價進行對比即可,即使參照的房源略有不同,找到相似的地方,也可以評判出房源報價情況。
最後,春節的腳步越來越近了,又一個買房好時機也随之到來了!提醒各位購房者,一旦簽訂購房合同就具有法律效益了,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購房者一定要仔細查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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