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内容所做的最基本的分類,它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在我國,企業通常将會計要素劃分為六項。
(一)資産
資産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1.資産的特征
(1)資産必須是由企業現在所擁有或能夠加以控制(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如融資租賃)的資源,如果不是企業擁有或企業不能加以控制使用的資源,則不能算作企業的資産。
(2)資産必須是企業由于過去的經濟業務所形成或取得的,包括購買、生産、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而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産。如企業準備購買一套生産設備,但尚未發生這項經濟業務,因而還不形成企業的資産。
(3)資産必須能以貨币加以計量的,如不能用貨币計量的資源即使有用但也不能算是資産。
(4)資産必須能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直接或者間接導緻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能力),滿足企業的特定需要,具有直接或間接為企業未來經濟利益做出貢獻的能力,具有有用性特征,如果一項資産失去了有用性的特征,不能再為企業帶來未來的經濟利益時,就不能再作為資産來處理,而應該轉化為當期的費用和損失來處理。
2.資産确認的條件
(1)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資源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3.資産的分類
資産分為流動資産和非流動資産。流動資産是在一年内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内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産,按變現能力大小分為: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資産、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存貨等。流動資産以外的資産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資産:可供出售金融資産、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産、無形資産、遞延所得稅資産等。
(二)負債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緻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1.負債的特征
(1)由于過去交易和過去的事項所引起的。
(2)一種強制性的義務,有明确的收款人和收款期限。
(3)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出。
(4)能以貨币計量。
2.負債的确認條件
(1)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2)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3.負債的分類
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流動負債是将在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内償還的債務。如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等;非流動負債是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如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預計負債等。
(三)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是在企業資産中享有的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是企業資産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其金額為資産減去負債的餘額。
1.所有者權益的特征
(1)反映了企業投資人對其淨資産的要求權、所有權。
(2)金額是企業資産中減去負債總額的淨額,應全部歸企業投資人所有。
(3)與負債共同構成企業資産的來源。
(4)金額的大小取決于企業獲利能力。
2.所有者權益的内容
會導緻所有老如分生峭減本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其中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損失)、留存收益等。
投入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留存收益,包括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緻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四)收入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緻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其中:日常活動,指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标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活動,如商場銷售商品取得的收入、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中介服務、企業銷售不需要的原材料、企業出租不需要使用的廠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
投資者投入資本不是企業的收入;企業借款的增加也不是企業的收入而是負債;收入是影響利潤要素的增量,最終導緻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五)費用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緻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費用隻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從而導緻企業資産減少或者負債增加且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确認。費用包括生産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财務費用等。
(六)利潤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淨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利潤的金額取決于收入和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金額的計量。收入大于費用表現為利潤;反之則表現為虧損。利潤項目的組成有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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