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對于車輛轉向燈使用操作嚴以規範
▶ 車輛不得一次性變更多條車道
▶ 變更車道前打燈時長至少3秒
不少司機都能做到規範自身,但是仍然有司機存在變道不打燈的陋習,于是蜀黍在微博上屢屢收到市民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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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别以為交警蜀黍不在現場,就可以在路上随意變道,深圳市民無處不在。
隻要有違法行為出現,你很有可能就在蜀黍的“曝光榜”上見到自己車輛的身影,不信你看
曝 光
深南大道紅星美凱龍附近路段
深南大道園博園路段
12月25日,深圳交警非現場執法查處駕駛機動車變更車道、轉彎、靠路邊臨時停車前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交通違法行為共782宗。
變道不打燈,即使你躲得過市民的舉報,也躲不過蜀黍的視頻抓拍。深圳交警用視頻抓拍與路面抓拍結合,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的模式開展整治行動。
根據新條例
第十三條第五款規定,駕駛機動車變更車道、轉彎、靠路邊臨時停車前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處三百元罰款。
變道三步驟
觀察
打燈
輕打方向
深圳交警每日曝光,變道不打燈交通違法行為。不想“登榜”的話一定要記得變道提前打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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