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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操辦宴席通報
違規操辦宴席通報
更新时间:2024-11-15 23:34:01

疫情防控仍處于重要階段

戴口罩、量體溫、測核酸、打疫苗

......

大部分人都積極主動配合防疫

但總有些人“以身試法”

被公安機關依法嚴厲處罰!

男子疫情防控期間

違規操辦兒子婚宴

2月14日,桂林市灌陽縣公安局查處一起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案件,違法行為人戴某某在疫情期間違規操辦兒子婚宴,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

違規操辦宴席通報(隐瞞行程不報備)1

據了解,戴某某的兒子于2月13日辦結婚酒,戴某某于2月10日到新街鎮市場監督部門進行報備,報備人數為49人,也簽署了相關的承諾書。戴某某明知灌陽縣疫情防控期間的相關規定,還抱有僥幸心理,大張旗鼓的操辦兒子婚宴,經核查參與宴席人數達200餘人,給該縣疫情防控工作帶來了嚴重影響。

戴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違規操辦宴席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目前,灌陽縣公安局依法處以戴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故意隐瞞行程

男子被行政處罰

近日,扶綏縣公安局城廂派出所接到疫情防控社區網格員報警稱,其在進行疫情防控排查時,發現縣城區内有一男子馬某在14天内到過國内中高風險地區,并且未向社區居委會報備行程軌迹。

2月12日,民警依法傳喚馬某到城廂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馬某承認其曾于14天之内去過國内中高風險地區,并且未向社區居委會報備行程軌迹的違法事實。其行為已違反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态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目前,城廂派出所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該男子處以行政處罰。

男子在排隊做核酸時

毆打防疫工作人員

2月10日,天等縣在把荷鄉某村組織開展全員核酸檢測,該村一名男子在排隊做核酸檢測時,因瑣事與防疫工作人員發生沖突,并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毆打。

在現場維護秩序的民警立即上前将涉事男子進行控制,并依法将其傳喚到天等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受調查。經詢問,梁某對毆打他人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嫌疑人梁某将被處以行政拘留。

男子居家健康監測期間

私自外出

2月13日12時許,桂林市臨桂區兩江機場疫情防控臨時檢查站在檢查過程中,查獲一名處于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私自外出的男子,桂林市公安局兩江派出所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許某,廣西百色市靖西縣某村人。2022年2月3日,許某與妻子秦某、兩個兒子、外婆等一行五人從百色市靖西縣駕車從高速于當日到達臨桂區兩江鎮,在出發前,其五人經百色市靖西縣保健醫院核酸檢測呈陰性。

許某一家人自2月3日到達桂林市臨桂區後,按照桂林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需進行居家健康監測及外出報備。在此期間,許某與妻子、兒子多次未按要求進行居家健康監測,私自外出到人員聚集區域。2022年2月13日12時許某與其兒子兩人再次私自外出,在開車經過臨桂區兩江機場疫情防控臨時檢查站時被查獲,其行為已違反了桂林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許某的行為屬于“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态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桂林市公安局兩江派出所依法對許某進行警告處罰!

男子拒不掃健康碼及行程碼

還故意損壞小區大門升杆器

2月12月17時許,李某坤到梧州市萬秀區城東鎮某小區時,沒有按照要求執行二碼通行措施,也沒有佩戴口罩及測量體溫,僅出示了健康碼就要進入小區。門衛勸阻帶出小區後,李某坤不但不執行疫情防控通行措施,還踹壞了門口的自動升降欄杆。後門衛報警。

接警後,城東派出所民警迅速處置,依法将李某坤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經詢問,李某坤對其拒不執行疫情防疫措施的違法事實并故意損壞小區大門升杆器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萬秀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對李某坤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違規操辦宴席通報(隐瞞行程不報備)2

男子違反疫情防控居家隔離規定

擅自外出

2月10日晚,飲酒後的黃某某違反疫情防控居家隔離規定,擅自外出,欲到平果市某小區找朋友喝酒聊天。行至該小區大門時,疫情防控工作志願者要求黃某某掃碼、測體溫,但黃某某拒不配合,強行闖入小區。

接到報警後,巡警大隊立即出警現場處置,依法将黃某某傳喚至馬頭城東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詢問,黃某某對自己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事實無異議。

目前,違法行為人黃某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态下決定、命令,被平果市公安局依法行政處罰。

違規操辦宴席通報(隐瞞行程不報備)3

違反隔離規定上路

他竟“偷車”逃跑

2月12日16時許,張某駕駛一輛電動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百色市右江區城鄉路路口時,因其未遵守疫情期間居家隔離要求、違反交通管制規定且存在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被百色交警查扣。然而,張某趁執勤人員忙碌的時候,偷偷使用藏在身上的電動車遙控器啟動車輛快速逃離現場。

違規操辦宴席通報(隐瞞行程不報備)4

當天20時許,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在東筍路一汽車修理廠内找到嫌疑車輛,并依法對嫌疑車輛進行查扣拖移。

2月13日上午9時許,張某迫于壓力,自行來到百色市公安局新興派出所投案自首。

張某交代,2月12日下午,他想出門買藥和買吃的,于是便向朋友借了車,沒想到被交警查扣,擔心回去被朋友責怪,于是趁交警不注意的時候,使用電動車遙控器啟動車輛駕駛逃離。13日早上,聽到其哥哥說車輛已被交警拖移,心裡感到害怕,便在父親與哥哥的陪同下,到派出所自首。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百色市公安局新興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張某因未遵守居家隔離要求、無證駕駛、違反交通管制規定的行為将面臨行政拘留及罰款的處罰。

闖卡、拒不配合防疫工作

多人被警方查處!

2月10日下午,南甯市仙葫派出所接仙葫管委會報稱,在仙葫五合街疫情防控卡點有一女子駕駛一輛桂AH****的小轎車經過時,拒不掃碼通行,與現場工作人員發生口角,後駕車直接沖卡。事發後,仙葫派出所民警将該女子滕某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滕某對其拒不配合疫情卡點檢查工作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2月11日,青秀公安分局對其做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2月10日晚,南甯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接到群衆報警稱,埌東村一防疫點有一名男子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民警立即出警處置。由于該男子處于醉酒狀态,在多次警告無效後,民警将該男子陳某帶回南湖派出所接受調查。次日,陳某對飲酒後拒不配合掃碼進入小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2月11日,南湖分局依法對該男子進行行政處罰。

違規操辦宴席通報(隐瞞行程不報備)5

2月9日18時許,東興市江平鎮男子龔某駕駛二輪摩托車經過江平鎮山心指揮所橋頭防疫執勤點時,工作人員示意其停車進行檢查,該男子未服從工作人員指揮,駕駛摩托車強行沖卡。

違規操辦宴席通報(隐瞞行程不報備)6

案發後,江平邊境派出所民警經過多方排查走訪,于當晚22時許鎖定嫌疑人龔某,并将其抓獲。經查,龔某對駕車高速沖卡的事實供認不諱,在盤查詢問中,民警又發現龔某有酒後駕車的嫌疑,于是聯系交警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經酒精檢測發現,龔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53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标準,其也承認駕車沖卡前曾飲酒。

目前,龔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罰款人民币1300元。

2月13日9時許,岑溪市梨木鎮三益村211縣路(梨木到大隆公路),工作人員在設卡開展疫情防控登記查驗工作時,一輛白色小轎車直接沖過卡口,徑直開車跑了!

經全力追逃,民警迅速鎖定了沖卡車輛的行蹤,并将駕駛員依法傳喚回到梨木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明,沖卡人員袁某明(男,33歲,岑溪市大隆鎮人)。當天上午,他從家裡開車出發前往深圳市務工,因是深圳返鄉人員,心存僥幸,沒有進行核酸檢測即離岑前往深圳,當路過梨木三益村防疫服務站時,看到工作人員正在登記查驗其他車輛,為了逃避檢查以及因擔心延誤出發時間,便駕車強行沖卡,擾亂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正常工作秩序。

通過對袁某明的體溫監測和查驗“雙碼”,結果并無異常。經過民警進行思想教育,袁某明深刻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對自己未能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感到自責和後悔。

鑒于袁某明主動對自己的行為認罪悔罪,在接到公安機關的電話傳喚後及時從廣東省趕回配合調查,情節輕微。目前,岑溪公安機關依法對袁某明不配合防疫查驗、強行沖卡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處罰。

綜合平安武鳴、平安灌陽、扶綏警方、天等警方、臨桂警訊、平果公安、萬秀公安、百色交警、南甯警方、廣西邊檢總站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岑溪公安

來源:南甯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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