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在工作中。(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以個人之力“挑戰”大廠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2021年12月,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就中國知網(以下簡稱“知網”)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問題提起反壟斷訴訟。郭兵因此登上了熱搜。
半年後,這件事情終于畫上了句号——今年6月12日,知網發布公告,即日起向個人用戶直接提供“查重”服務。7月20日,郭兵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提出撤訴申請,7天後,法院裁定準許郭兵撤訴。
狀告知網壟斷第一案
2021年10月18日,郭兵收到通知,稱其參加征文活動投稿的論文已通過初評,接下來需要提供對論文進行“查重”(指把自己寫好的論文通過論文檢測系統資源庫的比對,得出與各大論文庫的相似比),并提交“查重”報告。
因為此前并沒用過“查重”服務,郭兵隻能按圖索骥,試圖在知網上使用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服務。
不過,當時學校圖書館明确告訴郭兵,知網并不對個人用戶開放,隻有學生每年畢業論文提交時,教務處才向各個學院定額開放知網“查重”服務。學校老師如果想使用這項服務,隻能通過學校圖書館繳納費用後使用。不得已,在向圖書館繳納了30元後,郭兵才拿到了知網的“查重”報告。
“查重”有這麼麻煩嗎?郭兵向學生們取經,獲悉了各種五花八門的“查重”渠道,正規、不正規的網站都有。
“當時,我對這些提供‘查重’服務的渠道是十分懷疑的,如果自己花很多心血寫出來的論文被網上别有用心的平台非法利用,豈不是得不償失。”郭兵告訴《方圓》記者,哪怕是把論文交給學校的圖書館工作人員代查,也很難說百分之百放心。
通過一番研究之後,郭兵發現,知網的“查重”結果在某種意義上具有不可替代性——作為行業内最大的平台,知網收錄的文獻數據相對最全,不僅有許多刊物與知網獨家合作,學校、科研機構以及一些有“查重”要求的部門或組織對知網的“查重”結果也更認可。
“論文‘查重’不僅涉及學生的個人權益,一定程度上也涉及公共利益了。”郭兵認為,知網在“查重”領域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侵犯了包括他在内的很多師生的合法權益。他決定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公益性維權,“知網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向個人用戶開放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服務、通過明顯不合理的合同條款限定單位人員使用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服務等”。
在起訴知網前,郭兵了解到,此前也有不少學者曾提出知網涉嫌壟斷行為的相關建議,但沒有人能真正起訴或正式啟動法律程序。
“起訴前從案例數據庫中并沒有檢索關于知網涉嫌壟斷而被起訴的案件。此外,從公開披露的相關信息看也沒有發現知網涉嫌壟斷的訴訟案件,因此,這次起訴可能是第一個針對知網涉嫌壟斷行為的司法案件。”郭兵對《方圓》記者說道。
2021年12月,郭兵通過浙江移動微法院App提交了民事起訴狀,主要訴訟請求為:“知網立即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包括向個人用戶開放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服務。”今年3月21日,杭州市中級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6月12日,知網發布公告,即日起向個人用戶直接提供“查重”服務。“由于知網已向個人用戶直接提供‘查重’服務,主動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我的核心訴訟請求已經得以實現。”郭兵表示,7月20日,自己已經向杭州市中級法院提出撤訴申請;7天後,法院裁定準許他撤訴。
此次撤訴意味着本案就此告一段落,但對于知網而言,這或許是其反壟斷整改的第一步。郭兵表示:“鑒于包括知網在内的很多平台具有公共屬性,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由此看來,未來平台的反壟斷訴訟方向或司法規制方向應該是公益訴訟,反壟斷的公益訴訟将成為更重要的角色。”
“一個愛搞事情的人”
依照邏輯提出質疑,進一步去追問現象背後的依據是什麼、合理性是什麼,已成為郭兵的一種思維習慣。而他評價自己,則是“一個愛搞事情的人”。無論工作還是生活,遇到不公正的事,他總會去問“為什麼”“這合理嗎”……
早在2019年,郭兵就因不滿意杭州野生動物世界(以下簡稱“動物世界”)強制年卡用戶刷臉入園,交涉無果後,将其起訴至法院。該案不僅讓郭兵備受關注,還被稱為國内“人臉識别第一案”,并入選了2021年度中國法治實施十大事件。
2019年10月17日,盡管時隔近3年,郭兵仍然準确地記得這個時間。當天晚上,他無意看到了動物世界的短信,得知年卡用戶的入園方式由指紋識别變更為人臉識别,即入園前需激活人臉識别系統,未激活的将無法正常入園——半年前,郭兵與妻子在這裡辦理了一張1360元的雙人年卡,當時為了方便園方進行身份核驗,防止他人冒用年卡,郭兵就錄入了姓名、手機号和指紋等信息。
在與園方确認了短信的真實性後,一直關注個人信息保護問題的郭兵仿佛一下子被“戳中”了。人臉識别收集的面部特征信息屬于個人敏感信息,一旦洩露、非法提供或者濫用,将極易危害人身和财産安全。因此,郭兵對動物世界人臉識别入園要求提出質疑,并要求退卡。
入園究竟“要臉”還是“不要臉”?郭兵與園方就入園方式、退卡等相關事宜協商未果,後将其告上法庭。
2020年11月20日,杭州市富陽區法院對郭兵訴動物世界一案公開宣判。法院判決動物世界賠償郭兵合同利益損失及交通費1038元,删除郭兵辦理年卡時提交的照片等面部特征信息,駁回郭兵提出的其他訴訟請求。
随着案件的推進,“人臉識别第一案”原告的身份讓郭兵很快出名了。
2021年4月9日,該案迎來終審判決。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動物世界單方面将指紋識别入園變更為人臉識别入園,構成違約;動物世界欲利用收集的照片擴大信息處理範圍,超出了事前收集目的。鑒于動物世界停止使用指紋識别閘機,緻使原約定的入園服務方式無法實現,故終審在一審判決的基礎上,增判動物世界删除郭兵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指紋識别信息。
“盡管終審判決與我想通過該案促進規範人臉識别的本意并不一緻,但值得肯定的是,法院在判決中表明了支持審慎使用人臉識别的立場。”
郭兵解釋道,生物識别信息作為敏感的個人信息,深度體現自然人的生理和行為特征,具備較強的人格屬性。相比其他生物識别信息而言,人臉識别信息呈現出敏感度高、采集方式多樣、隐蔽和靈活的特性,不當使用将給公民的人身财産帶來不可預測的風險,應當做出更加嚴格的規制。
經營者隻有在消費者充分同意、知情的前提下方能收集和使用,且應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
刷臉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戰”
從案件的起訴到一審、二審,郭兵越發感受到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任重道遠,自己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尚且面臨維權難的問題,普通人維護個人信息不被侵犯則更為困難。
作為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近些年也開始把研究重點放在了隐私保護和個人信息權益保護上,嘗試做出一些改變。
“如今,人臉識别進入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逛超市、乘公交、進小區,甚至去售樓處看房買房都被開發商偷偷刷臉,以至于有網友為保護個人信息,戴着頭盔去看房。”郭兵一直在思考,人臉識别被濫用了嗎?為什麼我們需要守護“臉”上的安全?刷臉時代有哪些法律問題需要跟上?
2020年8月,郭兵所在的小區物業通知,稱為了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街道要求物業統一升級門禁設備,通過人臉識别進行健康碼驗證。
“我當時擔任過小區業委會副主任,收到消息後第一時間聯系物業進行交涉,提出門禁更換為人臉識别存在極大的安全風險。”郭兵說,但兩個月後,自己無意中發現門禁系統已然更換。在業主沒有進行人臉識别認證的情況下,物業直接将郭兵此前辦理門禁卡提交的一張照片,拿來作為人臉識别認證的面部特征信息使用。
進一步了解後,郭兵得知,小區人臉識别門禁設備是街道辦要求統一安裝的。他認為街道辦的這一做法明顯涉嫌違法,為此提起了行政複議,要求确定街道辦的行為違法。最終,行政複議機關支持了他的行政複議請求。
不能否認的是,當前人臉識别技術濫用、“大數據殺熟”、應用程序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等問題頻發,公民個人信息仍然屢屢被不法分子非法交易,嚴重影響個人信息安全和财産安全。
在郭兵看來,不管是狀告知網壟斷,還是起訴動物世界強制用戶刷臉入園,雖然自己走的是私益訴訟,但更加合理的途徑應該是公益訴訟。
“當前,随着個人信息保護法制定實施,個人信息保護成為檢察公益訴訟又一個新的法定領域,各地檢察機關也已經有諸多的司法實踐和探索,我認為這是比個人提出私益訴訟更有力的手段,能夠讓用戶擺脫維權中的弱勢地位,對保護個人信息具有重要意義。”
“不過,這仍然屬于公益訴訟新領域,一些理論和實踐問題亟須厘清和細化。”在厘清之前,郭兵認為,我們每個人還是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如果遇到衆多公民個人信息被侵害的情況,不要消極退縮,可以通過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如果大家都沉默,不把問題揭示出來,我們的法治進步可能會更慢一些。隻有大家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制度才能完善”。
(本文有删減,更多内容請關注《方圓》8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标題:《郭兵:為保護個人信息而戰》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轉載時請在醒目位置标明作者,并注明來源:方圓(ID:fangyuanmagazine)。
編輯丨肖玲燕 房佳佳 設計丨劉岩
記者丨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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