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散播謠言是校鬧【北京明确9種校鬧行為:包括故意傷害他人,散播謠言等】日前,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辦法明确了9種校鬧行為,包括:1.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财物;2.侵占、毀損學校用地、房屋、設施設備;3.在學校設置障礙、貼報噴字、拉挂橫幅、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潑灑污物、斷水斷電、堵塞大門、圍堵辦公場所和道路;4.在學校、教育管理機關等公共場所停放遺體;5.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教職工、學生人身自由;6.跟蹤、糾纏相關負責人,侮辱、恐吓教職工、學生;7.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學校;8.蓄意進行不實報道或者制造、散布謠言;9.其他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産權益的行為。辦法自即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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