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幾天發招标文件?市場經濟條件下,招标有利于加強橫向經濟聯系,提高經濟效益對于招标者來說,通過招标公告擇善而從,可以節約成本或投資,确保工程或商品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的規定,招标公告屬于要約還是要約邀請?還有哪些規定?,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招标人幾天發招标文件?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招标人幾天發招标文件
市場經濟條件下,招标有利于加強橫向經濟聯系,提高經濟效益。對于招标者來說,通過招标公告擇善而從,可以節約成本或投資,确保工程或商品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的規定,招标公告屬于要約還是要約邀請?還有哪些規定?
■關鍵詞:要約邀請
■身邊事
2019年12月4日,新疆某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資源公司)向山東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環保公司)發出招标邀請,邀請環保公司參加其安裝與制作工程的投标,并向環保公司寄送了招标文件。環保公司接受邀請後,按照資源公司的要求制作了投标文件。
當年12月16日,根據資源公司招标競價文件要求,環保公司向資源公司指定賬戶支付了80萬元競價保證金。之後,環保公司因技術原因退出投标競價,但資源公司一直未退還保證金。
今年1月,環保公司訴至案件管轄地山東省龍口市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判令資源公司返還競價保證金及利息。
近日,龍口市法院審理後,判決資源公司返還環保公司競價保證金80萬元及利息。
■法典說
新疆昌年律師事務所律師許風玲說,上述返還原物糾紛案中,招标文件屬于要約邀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規定:“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内容具體确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條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内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許風玲解釋,招标文件對招标人、投标人雖不具有合同意義上的約束力,但招标文件作為招投标活動中的重要文件,是投标和評标的重要依據,招标文件一旦發出,招标人必須遵守。
上述案件中,招标文件系資源公司發出的要約邀請,環保公司支付競價保證金80萬元并寄送投标文件的行為系要約,其間因技術原因沒能中标。資源公司應遵守招标文件,向環保公司退還競價保證金并承擔相應利息。
■提個醒
要約在合同訂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是旨在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行為人在法律上必須承擔責任。換句話說,要約發出後,要約人即将自己置于一旦相對人承諾合同即成立的地位,決定權在相對人。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是一種締約的預備行為,屬于事實行為,隻能喚起他人的要約,不能導緻他人承諾。要約邀請人喚起相對人發出要約後,其對該要約具有決定承諾與否的自由,如果撤回邀請,隻要沒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一般不承擔責任。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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