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消息稱,受疫情影響,今年清明節假期,各地累計接待現場祭掃群衆1754萬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74%;進行網絡祭掃群衆2156萬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長192%。
在大家給網絡祭掃點贊的同時,也有部分人調侃:網絡祭掃,完全不需要!畢竟隻要選“對”了房,每天都是清明節。
墓景房:由來已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們對于居住條件的要求不再僅僅局限于有個安身之所,還要在地段、面積、生活配套設施等方面追求更高品質,由此也衍生出了文旅地産。
而對于地産來說,景觀房往往是實現溢價的手段,海景房、江景房、湖景房、山景房、園景房,等等,一般都是各地房産的最高價值所在,除了一種景觀房——墓景房。
當然,墓也分很多種。帝王将相的墓可成為文物保護單位,名人騷客的墓可成為旅遊景區,而普通大衆的墓隻能是公墓陵園。作為地産項目,臨近文物保護單位、旅遊景區貌似是求之不得的事,而挨着公墓陵園則唯恐避之不及。
以古城西安為例,在城市建設過程中不時會有古墓出現。對于西安人而言,住在古墓邊已習以為常。如今西安市區内的古墓群多被改建成了公園,且這些古墓景觀似乎也成了公園的加分項。住在公園附近,墓景房變成了園景房,隔窗就能看到。
比如薛家寨漢墓群,墓主是兩千多年前的漢代名門望族,東、西兩個區域内分布着大大小小7座墓冢,這些墓冢大小不一,外觀呈覆鬥狀,大的有十餘米高,小的也有幾米高,墓群範圍約2萬平方米,于2001年被确定為西安市第二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薛家寨漢墓群
為保護曆史遺迹,當地興建了囊括整個漢墓群的開元公園,公園内栽植各類綠植花卉,修建遊園綠道,便于周邊居民在公園裡休閑運動。漢墓上種植了草皮以保護封土,像小山丘陵一樣的墓葬成為公園裡獨特的景緻。
而公墓陵園則是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後天選址建造的,是城市中必不可少的公共配套設施之一。一般來講,城市公墓多選在風景優美的郊區,随着城鎮化的不斷推進,曾經的郊區成了市區,郊區公墓陵園也不可避免地進入到城區範圍,而伴随着樓盤越來越多的開發,更多的墓景房也就誕生了。
近幾年,不時有關于墓景房的報道,僅2020年,就有北京石景山遠洋五裡春秋小區、浙江紹興卧龍天香南園小區、山東濟南陽光城麗景公館、江西南昌濱江上品小區、四川眉山恒大天府文旅城、廣東深圳京基禦景峯小區和陝西西安加貝花園等多個小區業主因房屋位置臨近墓地,在地方論壇和各地政務服務平台進行投訴和曝光。
業主投訴四川眉山恒大天府文旅城
墓景房:價格窪地
業主一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墓景房,住吧,鬧心;不住,想置換也不容易。
2018年,在媒體上鬧得沸沸揚揚的廣州新塘奧園康威廣場樓盤成了廣州最出名的墓景房。墓園到小區C棟的距離不過10米,打開西側三樓的窗戶往外看,隻覺頭皮發麻,目之所及密密麻麻全是墓碑,業主紛紛自嘲是“古墓派傳人”。
新塘奧園康威廣場樓盤C棟距離墓園10米
其實,早在2015年,該盤就已經開售,但當時小區還在施工,墓園被圍蔽起來,沒有任何标志。據說有銷售對業主稱,這是在進行地鐵站點的施工。
直到收樓,業主才發現這個問題。而該事的後續是,開發商認為墓地屬于紅線之外,不在開發商建設範圍内,至于告示則貼在了售樓處的一個小角落。同時,他們表示已和村民協商搬遷改建等事宜,但至今也并未有什麼實質性改善。
如今,大量毛坯房仍然以非常低廉的價格挂在二手房交易平台上,且房價一路從2018年的每平方米9000元滑至現在的7000元。
除了這個極端案例,有些小區雖然推窗看不到墓,但因地理位置上臨近,也逃不掉變成價格窪地的命運。
以雅居樂富春山居為例,其位于廣汕路與大觀北路交彙處,為6号線黃陂站地鐵上蓋豪宅,其西南方就是著名的中華永久墓園,直線距離不超過1公裡。
總體來看,這套房子所處地段非常優越,靠近天河智谷,又是地鐵上蓋,同時小區環境清幽,就因為靠近墓園,成了整個小區的硬傷,好在中間有不少綠化作為緩沖,受影響程度相對沒有那麼大。但點開一些樓盤點評,還是不少有意購房的業主對此頗有忌諱,表示不能接受。
其實,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何止陵墓,但凡與白事沾邊的配套都令業主反感不已。
4月1日,微博話題 #杭州一商品房小區對街建了一個白事館# 沖上熱搜,有多位家住杭州蕭山區萬科大家·世紀之光小區的居民反映,小區一路之隔的安置房工地上,正在修建一處大白事房,而且還設置了3間悼念室。這讓小區居民不能接受。
墓景房:維權困難
當前,墓和房已成為城市化進程中不可避免的産物,按理說基本上都是先有墓後有房,強行要求陵墓拆遷本不合理,而且成本不菲。而權宜之計隻能是依靠規劃對沖,比如給公墓周邊劃定發展紅線,用公園将陵園包圍作為緩沖等。但不管怎樣,開發商不能無底線地追求利益,故意隐瞞事實無限拉近房子與墓地之間的距離。
且業主一旦購置墓景房後再要維權,将會非常困難,畢竟現行法律法規并未對小區與墓地之間的距離加以明确限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發布的《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開發商往往以“墓地位于紅線外,并無約定和法定的披露義務”為由進行抗辯,導緻業主敗訴。
2012年,民政部就首個《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标準》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第十三條規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選址應符合當地城鄉建設規劃要求,優先利用荒山脊地,嚴禁在下列區域建設城市公益性公墓:耕地、林地;距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500米以内;距居民居住區500米以内;城鄉高壓輸配電架空線的用地内。不過,《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标準》自2017年起正式施行後卻将征求意見稿中的第十三條删除。
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墳景”同樣屬于商品房的真實情況,基于誠實信用原則,開發商有必要履行告知義務,向消費者作出真實全面說明。
但是在具體實操過程中,由于沒有詳細的規定和标準,“真實全面說明”往往淪為不起眼的小告示。所以一旦業主買到了墓景房,按照違約責任去主張權利的時候,很少有法院會支持。
因此,真心奉勸業主朋友們,置業前一定要三思,畢竟真金白銀買的房子,誰都不願意給自己添堵。當然了,喜歡墓景又圖便宜的除外!
(圖片來自網絡,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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