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會計上還是稅法上都要求對固定資産計提折舊,折舊方法不同,會計利潤和納稅差異等方面産生的影響也有所不同,那麼企業如何選擇固定資産的折舊方法呢?下面小編就來介紹下固定資産的四種折舊方法。
一、平均年限法
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最常見的折舊方法,計算方法也最為簡便。在這種方法下,固定資産價值被認為是随時間轉移的,與使用情況無關,每期的折舊額都是固定的。
年折舊率=(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案例1】2018年6月,甲公司取得一辦公樓,該辦公樓價值200萬元,使用年限為20年,預計淨殘值為5%。則2018年該辦公樓計提折舊額為多少?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當月取得的固定資産下月開始計提折舊,所以2018年6月份取得的辦公樓應于7-12月計提折舊,共計提6個月折舊。
年折舊率=(1-5%)÷20=4.75%
2018年計提折舊=200×4.75%÷12×6=4.75(萬元)
二、工作量折舊法
工作量折舊法适用于交通運輸企業和一些價值大且不常用的建築施工設備,按照實際工作量計算折舊,每期的折舊額随工作量變化。使用這種方法的缺陷是忽略了無形損耗,固定資産即使是不使用也會發生損耗。而稅法上的規定是固定資産每月都要計提折舊,就一定會産生稅會差異。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産原值×(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總共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産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産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案例2】乙公司有一生産設備,拟采用工作量法計提折舊。該設備價值200萬元,預計總工時20000小時,預計淨殘值為0。2019年5月總工時為150小時,則5月該設備計提折舊額為多少?
單位工時折舊額=2000000÷20000=100(元)
5月應計提折舊=100×150=15000(元)
三、雙倍餘額遞減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是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主要是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快的電子生産企業、船舶工業企業、汽車制造企業、化工生産企業和醫藥生産企業以及其他經财政部批準的特殊行業的企業,其機器、設備才可采用雙倍餘額遞減法。
在計提折舊時,不考慮資産的預計淨殘值,以每期期初固定資産原值減去累計折舊的淨值為計算基礎,以直線法折舊率的雙倍為折舊率;在折舊的最後兩年,将固定資産淨值扣除預計淨殘值後使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
【案例3】丙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其生産設備采用雙倍餘額法計提折舊。該生産設備原值為200萬元,預計淨殘值為2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
年折舊率為:2÷5=40%
第一年的折舊額=200×40%=80(萬元)
第二年的折舊額=(200-80)×40%=48(萬元)
第三年的折舊額=(200-80-48)×40%=28.8(萬元)
最後兩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第四、五年折舊額=(200-20-80-48-28.8)÷2=11.6(萬元)
四、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是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和雙倍餘額法的适用條件相同,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并報稅務局批準才能使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壽命÷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
【案例4】丁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2018年取得一生産設備,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該生産設備原值為200萬元,預計淨殘值為2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
2018年折舊率=5÷(1 2 3 4 5)=1/3
折舊額=(200-20)×1/3=60(萬元)
綜上所述,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适合自身的固定資産折舊方法,同時考慮稅會差異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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