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家長為了讓孩子擁有
良好的教育條件操碎了心
生怕孩子落下一步
然而,一些騙子瞅準了家長們的焦慮心态
以“幫忙擇校”、“托關系轉學”
等借口騙取家長錢财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以下簡稱上海黃浦法院)
審理了一起與“擇校”相關的詐騙案
被告人彭某以有“關系”
可以幫忙辦理本市中小學“擇校”事宜
騙取多名家長共計240餘萬元
“40萬,保證上名校”
2020年7月,被害人陳先生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被告人彭某,彭某告知陳先生,自己有能力幫助辦理孩子的擇校事宜。7月,雙方簽署了服務合同,約定陳先生委托彭某幫助女兒進入上海某中學就讀,并由陳先生支付40萬元“通道費”。
他們還約定,如未辦理成功,彭某需在十五個工作日内向陳先生退還上述費用。為了讓女兒能夠順利入學,陳先生簽完合約便立刻向彭某支付了40萬元。
沒進名校,人也聯系不上
臨近開學,陳先生遲遲沒有收到學校的錄取通知,也沒有得到彭某的答複。他多次向彭某詢問、催讨。原先回複消息非常迅速的彭某逐漸開始幾個小時、幾天才回一條,甚至還以自己出差在外、身體不适、遭遇車禍在做手術等理由拖延搪塞。最終,陳先生選擇了報警。
原來,彭某先後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間,與5名家長簽訂了類似的服務合同,約定為8名孩子辦理擇校,“通道費”根據家長所選擇的學校在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共計達到240餘萬元。事實上,這8名孩子的擇校事宜無一人辦理成功,且彭某也并未按協議将錢款全部退回。
謊稱“有關系”,錢也被花銷殆盡
經查證,彭某實際上并無能力幫他人辦理擇校事宜,她是兩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主要從事出國留學和簽證辦理等事宜。受到疫情影響,出現資金周轉緊張的情況。而從被害人處騙取的“通道費”也大多被她用于公司經營和個人債務償還。
“陳先生找我辦擇校時我并沒有這方面的關系,但他的錢剛好可以緩解一下我的債務,我就答應下來了。”到案後,彭某曾供述道。
上海黃浦法院認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隐瞞真相,騙取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依法應予刑事處罰,故對被告人彭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三十萬元。被告人彭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被告人彭某的詐騙行為已經觸犯刑法,且多次實施詐騙,數額特别巨大,故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這類案件為何屢見不鮮,如此拙劣的騙局為何能夠屢屢得逞,背後的原因令人深思。本案的被害人們為了讓孩子就讀“名校”,甘于将數十萬捧于彭某面前。人生是一場馬拉松,家長應當理性看待校際差異 ,莫讓自己的焦慮心理成為騙子乘虛而入的空子。
學以增智故為重,學以立德更為本。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師,父母采用這類失當的方式幫助孩子進入“名校”屬于本末倒置,也失去了教育的初心。無論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正确引導幫助孩子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發展方向和路徑才是正解 。
轉自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來源:浦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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