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會趁着商家搞活動
辦理各種金額不等的充值消費卡
美容~洗車~理發等等
杭州的張女士2018年也趁着理發店搞活動
充值了一張24888元的會員卡
享受會員消費六折的優惠
她在消費了三次以後
花費了一萬多
會員卡裡還有八千多元
張女士不想在這裡理發了
于是提出了退卡退錢的要求
結果店家一算
張女士如果退卡反而需要倒找錢給理發店
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當初辦會員卡時
理發店的合約上明确說明關于退卡的規定:
“客戶在此前消費的按照原價計算,并扣除30%的違約金後,卡内餘額可退還”
張女士先前消費了三次
按照原價計算的是兩萬五千多
再加上違約金
怪不得卡内餘額非但退不了
還需要倒找錢給理發店
這是什麼規定啊?!
當初光顧着辦卡享受優惠
哪裡注意這些不合理的條款啊?!
張女士無奈之下找到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最後在工作人員的協調幫助下
理發店退給了張女士7000餘元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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