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還是老觀點,小刮小蹭不算事故,傷筋動骨才算事故。事故車絕不能要。
其次,要說一個跟前一個觀點略有出入的地方。在事故車裡,分大事故和小事故。
小事故車和大事故車的區别在哪?
不是所有碰過的車都叫事故車,如果汽車僅僅是輕度追尾,僅僅是需要小面積的漆面/钣金修複或者單純的保險杠更換這種車就屬于小事故.因為并沒有影響到汽車的安全性和使用性”,但是現在很多的車主在賣車的時候很避諱“事故車”這三個字,所以它們都會說“啥事都沒出過,小刮小蹭有!”,這種車你買了以後開上去會比較省心,内部各部件都保持出廠的狀态,出現機械故障或者電路故障的問題也就相對小了很多,但是大事故車嚴重的影響了汽車的機械性能與安全性,即使維修以後故障率會高的非常多,變得不可靠了。
出過事故的車,其實并不是不可以買,但是分你怎麼開,什麼渠道來的。事故車有各種情況不同的事故,一些輕微事故對車輛整體沒有造成較大的影響,那麼完全是可以入手的。态度比較謹慎的就是大事故車,大事故對車輛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傷,後續對駕乘人員的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都有較大的風險。
之所以不建議買事故車主要原因是:你不知道這個車事故程度,也不了解這個車維修的情況,更重要的是每個人的駕駛習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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