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大學畢業順利通過了學校的規定後,教育部就會統一進行核實,然後為學校統一頒發本屆學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由學校将學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發到學生手中。
畢業證和學位證對于我們來講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大家不小心把自己這兩個證給弄丢了,就沒有辦法來證明自己的學曆的,現在是信息社會,我們的學曆對我們實際上是很重要的,你隻有證明了自己的學曆才能找到好的工作,才能報考一些考試或者是辦理一些手續之類的。
不過我們首先要知道一個概念,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丢失後,是無法再補辦到原件的,但是會給你開具具備同等法律效力的證明書,不管是考公務員還是其他用途證明書都是能代替原件使用的。
畢業證明書的補辦流程:
1、如實填寫在學校領取的補辦畢業證明申請表以及補辦學位證明書申請表。
2、然後在檔案室複印所需的在校資料,并且蓋上公章。
3、準備好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和二寸藍底照片,盡量是各三份。
4、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街道開具的介紹信一份。
5、有些學校還會要求提交畢業生申請表和登記表。
6、将上述所有資料一起提交給學校教務處等待審核即可。
7、教務處初審核實後會在學生書面申請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8、再經學院審核後,簽署意見及加蓋公章後,由教務管理處持以上材料到區教育廳學生處辦理。
9、屆時你可以自己攜帶身份信息去學校領取,也可以選擇與學校溝通讓學校郵寄過來。
這裡要注意一點,學位證和畢業證是有一些不同的,畢業證可以在學信網上查到相關的信息,學位證是由畢業學校進行發放的,學位證書上面的編号不是全國性統一的,并且學位證上面的信息無法在學信網上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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