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裡程造假?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陳小菁 丁真子 記者 柴軍虎)買了一輛進口二手車,開了一段時間才發現,該車裡程表的單位是“英裡”而不是“公裡”購買者認為銷售公司存在欺詐,于是起訴到法院要求返還購車款43萬元,并支付三倍賠償金129萬元近日,蘇州虎丘法院審理了此案,認為銷售公司不構成欺詐購買者申請撤回起訴,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汽車裡程造假?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汽車裡程造假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陳小菁 丁真子 記者 柴軍虎)買了一輛進口二手車,開了一段時間才發現,該車裡程表的單位是“英裡”而不是“公裡”。購買者認為銷售公司存在欺詐,于是起訴到法院要求返還購車款43萬元,并支付三倍賠償金129萬元。近日,蘇州虎丘法院審理了此案,認為銷售公司不構成欺詐。購買者申請撤回起訴。
二手車裡程表單位“反轉”
李先生欲購買一輛二手進口小汽車,于是到一汽車銷售公司商談,工作人員向李先生介紹某高級進口汽車一輛,并告知該車輛裡程數為4萬公裡。李先生多次至小河公司查看車輛後購買了此車。
後來,李先生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現,該車輛由于是進口車,其裡程表顯示的單位實際為英裡(miles),故車輛的實際裡程數為4萬英裡,換算過後為6萬多公裡。
李先生認為小河公司構成欺詐,便起訴至蘇州虎丘法院,請求判決撤銷汽車買賣合同,銷售公司返還購車款43萬元,并支付三倍賠償金129萬元。
銷售公司不構成欺詐
承辦法官解釋道,關于銷售公司是否構成欺詐,應從其是否有欺詐故意,李先生是否因該行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以及該行為是否違反了法律、違反了公平原則等綜合進行認定。
首先,案涉車輛為進口車輛,裡程表顯示單位為miles(英裡),銷售公司并無惡意隐瞞或篡改裡程表的行為,該車也經過了李先生多次查看。李先生認為銷售公司惡意将單位說成公裡,不應予以采信。
其次,李先生在發現單位搞錯後,并未提出退車或賠償的請求,而是繼續使用車輛并詢問銷售公司能否将裡程表顯示單位進行更改,以便後續保養的計算,在銷售公司表示可以打聽一下時,李先生也予以了認可。可以認為李先生購買的案涉車輛滿足其合同目的,并未導緻其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
再次,銷售公司從前手購買案涉車輛價款為405000元,以43萬元銷售給李先生,銷售公司并未從中謀取暴利,雙方的二手車買賣合同符合公平原則。
綜上,法院認為,銷售公司不構成欺詐,李先生基于銷售公司的欺詐行為主張退一賠三,不應予以支持。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日前,李先生已申請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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