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間分手的理由總是很多,
小莉我見過最多的分手理由就是“性格不合”!
但是,就在昨天,
一名網友向我吐槽,
她和男友分手的理由竟然是拒絕婚前性行為!
我今年22歲,前幾天我和處了三個月的男朋友分手了,原因是他總是要求和我發生關系,開始他對我态度很好,但是一個禮拜後慢慢的态度就變了,他微信似乎很忙,而我也不知道他忙什麼,我讨厭剛認識就要提出同居,剛認識就同居我接受不了。
我覺得一個女孩子就應該有點自制能力。之前他每次提出發生關系,我說就要帶他去見我爸爸媽媽,可是他總是說時機不成熟。而我爸還非常想見見他,可他總是推脫,就這樣處了整整兩個多月。
最後分手原因是:我朋友看到他和一群男女去賓館開房了,但第二天他在微信裡對我解釋說他和朋友聚會喝多了。 但是這個事我一直很在乎,他這事裡有很多沒講明白,但我猜測他那群朋友有男孩還有女孩,女孩也去賓館了,我覺得肯定有事,我越想越傷心,第三天就提出分手了。
分手後我換了電話号碼,我把以前的号給放在爸爸那個手機,微信qq也都把他拉黑了。電話卡給老爸用,一來是為了不受他的糾纏,二來萬一他打電話過來,我老爸會接起來和他好好聊聊。後來他隻打過一次電話來就在沒打,從此不聯系了。我也不知道,我這樣拒絕婚前性行為是不是正确的?畢竟,曾經我也為這段感情付出過!小編我覺得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底線,隻要不違反法律法規,你覺得是對的,就應該去堅持!
祝你早日找到你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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