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原名為《左氏春秋》,漢代改稱《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全書約十八萬字,記載了從魯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魯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 468年),共十二代國君、二百五十四年間的曆史。
鄭伯克段于鄢(隐公元年)
【原文】
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gōng)叔段。莊公寤(wù)【通.啎wǔ】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wù)之。愛共(gōng)叔段,欲立之。亟( qì )請于武公,公弗(fú)許。
及莊公即(jí)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岩邑也,虢(guó)叔死焉。佗(tā )【通.他】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通.太】叔。祭(zhài)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通 三】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通避bì】害?”對曰:“姜氏何厭【通餍yàn 】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将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通毋】生民心。”公曰:“無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廪(lǐn)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衆。”公曰:“不義不暱(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shèng),将襲鄭。夫人将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yān)。五月辛醜,大叔出奔共【舊讀gōng】。
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通悌tì】,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遂寘(通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
颍考叔為颍谷封人,聞之,有獻于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wèi)之。”公曰:“爾有母遺,繄(yī)我獨無!”颍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在這裡讀yù】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阙【通掘】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yì)。”遂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詩》曰:‘孝子不匮(kuì),永錫【通賜】爾類。’其是之謂乎?”
【注釋】
①選自《左傳·隐公元年》。鄭伯,指鄭莊公。鄭屬伯爵,所以稱鄭伯。鄭,春秋時國名,姬姓,在現在河南省新鄭縣一帶。克,戰勝。段,鄭莊公之弟。鄢(yān),鄭地名,在現在河南省鄢陵縣境内。
②〔初〕當初。《左傳》追述以前的事情常用這個詞,這裡指鄭伯克段于鄢以前。
③〔鄭武公〕名掘突,鄭桓公的兒子,鄭國第二代君主。
④〔娶于申〕從申國娶妻。申,春秋時國名,姜姓,在現在河南省南陽市北。後為楚所滅。
⑤〔曰武姜〕叫武姜。武姜,鄭武公之妻,“姜”是她娘家的姓,“武”是她丈夫武公的谥号。
⑥〔共(gōng)叔段〕鄭莊公的弟弟,名段。他在兄弟之中年歲小,因此稱“叔段”。失敗後出奔共,因此又稱“共叔段”。共,春秋時國名,在現在河南省輝縣。叔,排行在末的兄弟。
⑦〔寤生〕難産的一種,胎兒的腳先生出來。寤,通“啎”,逆,倒着。
⑧〔遂惡(wù)之〕因此厭惡他。遂,連詞,因而。惡,厭惡。
⑨〔亟(qì)請于武公〕屢次向武公請求。亟,屢次。于,介詞,向。
⑩〔公弗許〕武公不答應她。弗,不。
⑾〔及莊公即位〕到了莊公做國君的時候。及,介詞,到。即位,君主登上君位。
⑿〔制〕地名,即虎牢,在現在河南省荥(xíng)陽縣西北。
⒀〔岩邑〕險要的城鎮。岩,險要。邑,人所聚居的地方。
⒁〔虢(guó)叔死焉〕東虢國的國君死在那裡。虢,指東虢,古國名,為鄭國所滅。焉,相當于“于是”“于此”。
⒂〔佗邑唯命〕别的地方,聽從您的吩咐。佗,同“他”,指示代詞,别的,另外的。唯命,隻聽從您的命令。
⒃〔京〕地名,在現在河南省荥陽縣東南。
⒄(參國之一)國都的三分之一,參:同三。
⒅〔祭(zhài)仲〕鄭國的大夫。
⒆〔都城〕都邑的城牆。
⒇〔雉(zhì)〕古代城牆長三丈、高一丈為“一雉”。
21〔國〕國家。
22〔制〕制度。
23〔大都不過參國之一〕大的城不能超過國都城的三分之一。參,同“三”(因繁體作“叁”)。國,國都。
24〔不度〕不合制度。
25〔非制〕不是(先王的)制度。
26〔不堪〕受不了,控制不住的意思,
【譯文】
從前,鄭武公娶了申國國君的女兒為妻,名叫武姜,她生下莊公和共叔段。莊公出生時難産,武姜受到驚吓,因此給他取名叫“寤生”,從此就厭惡他。武姜偏愛共叔段,想立共叔段為世子,多次向武公請求,武公都不答應。
到莊公即位的時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請求分封到制邑去。莊公說:“制邑是個險要的地方,從前虢叔就死在那裡,若是封給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辦。”武姜便請求封給太叔京邑,莊公答應了,讓他住在那裡,稱他為京城太叔。
大夫祭仲說:“分封的都城如果城牆超過三百方丈長,會成為國家的禍害。先王的制度規定,國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過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過它的九分之一。現在,京邑的城牆不合法度,不符合法制,您将要不能控制。”莊公說:“姜氏想要這樣,我如何躲開這種禍害呢?”祭仲回答說:“姜氏哪有滿足的時候!不如及早處置,别讓禍根滋長蔓延,一滋長蔓延就難辦了。蔓延開來的野草還很難鏟除幹淨,何況是您那受到寵愛的弟弟呢?”莊公說:“多做不義的事情,必定會自取滅亡,你姑且等待。”
過了不久,太叔段使原來屬于鄭國的西邊和北邊的邊邑,暗中歸自己控制。公子呂說:“一個國家受不了兩個國君的統治,現在您打算怎麼辦?您如果打算把鄭國交給太叔,那麼我請求去侍奉他;如果不給,那麼就請除掉他,不要使百姓們産生疑慮。”莊公說:“不用管他,他自己會遭到災禍的。”
太叔又把兩處地方改為自己統轄的地方,一直擴展到廪延。子封說:“可以行動了!土地擴大了,他将得到更多老百姓的擁護。”莊公說:“對君主不義,對兄長不親,土地雖然擴大了,也終将崩潰。”
共叔段修整了城郭,聚集人民,準備好了充足的糧食,修繕盔甲兵器,準備好了步兵和戰車,将要襲擊。鄭國都。武姜準備為共叔段打開城門做内應。莊公知道了共叔段偷襲鄭的日期,說:“可以出擊了!”于是命令子封率領二百輛戰車,去讨伐京邑。京邑的人民背叛共叔段,共叔段于是逃到鄢城。莊公又追到鄢城讨伐他。五月二十三日,共叔段逃到共國。
《春秋》記載道:“鄭伯克段于鄢。”意思是說共叔段不遵守做弟弟的本分,所以不說他是弟弟;兄弟倆如同兩個國君一樣争鬥,所以用“克”字;稱莊公為“鄭伯”(意為大哥),是譏諷他對弟弟失教;趕走共叔段是出于鄭莊公的本意,不寫共叔段自動出奔,隐含責難鄭伯逼走共叔段的意思。
莊公就把武姜安置在城颍,并且發誓說:“不到黃泉(不到死後埋在地下),不再見面!”過了些時候,莊公後悔了。有個叫颍考叔的,是颍谷管理疆界的官吏,聽到這件事,特意把貢品獻給鄭莊公。莊公賜給他飯食。颍考叔在吃飯的時候,把肉留着。莊公問他為什麼這樣。颍考叔答道:“小人有一個母親,我吃的東西她都吃過,隻是從未吃過君王的肉羹,請讓我帶回去送給她吃。”莊公說:“你有個老娘可以孝敬,唉,唯獨我就沒有!”颍考叔說:“請問您為什麼這麼說?”莊公把原因告訴了他,還告訴颍考叔他後悔的心情。颍考叔答道:“您有什麼憂慮的?隻要掘地挖出泉水,挖個隧道,在那裡見面,那誰能您違背了誓言(不是跟誓詞相合)呢?”莊公依了他的話。莊公走進隧道去見武姜,賦詩道:“大隧之中相見啊,多麼和樂相得啊!”武姜走出地道,賦詩道:“大隧之外相見啊,多麼舒暢快樂啊!”于是姜氏和莊公作為母親和兒子跟從前一樣(即恢複了母子關系)
君子說:“颍考叔是位真正的孝子,他不僅孝順自己的母親,而且把這種孝心推廣到鄭伯身上。《詩經·既醉》篇說:‘孝子不斷地推行孝道,永遠能感化你的同類。’大概就是對颍考叔這類孝子而說的吧?”
【讀解】
此文作為編年體史書《左傳》的一個片段,卻俨然一篇完整而優美的記事散文。文章把發生在兩千七百多年前的“鄭伯克段于鄢”這一曆史事件,具體可感地呈現在我們眼前,使我們仿佛真的進入了時間隧道,面對面地聆聽曆史老人繪聲繪色地講述這一事件的緣起、發生、發展和最後結局。從而,不僅讓我們明了這一曆史事件的真實情況,同時也讓我們看到了相關人物的内心世界,并進而感悟到鄭國最高統治者内部奪權鬥争的尖銳性和殘酷性。
此文能有這樣的藝術效果,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記叙得法。此文并不平鋪直叙地記述事件的發展過程,而是緊緊抓住相關人物性格的發展邏輯及其言行展開記述。這樣,不僅使我們清楚地看到,正是相關人物的固有個性決定着事件的發展和結局;同時又使我們在事件的發展和結局中,更清楚地看到了相關人物的固有個性。
通過此文,我們還可以深刻地感悟到《左傳》的一種總體行文特點,即不着一褒字,也不着一貶字,而褒貶自在其中。這種手法,也正是《春秋》一書所用的手法。即後來常說的“春秋筆法”。即如我們所說的鄭莊公陰險狡詐、姜氏偏心溺愛、共叔段貪得無厭,并非作者直接告訴我們,而是通過他們各自的言行惟妙惟肖地表現出來。好的叙事體作品,作者的傾向是在真實而客觀地叙述和描寫故事的發展過程中自然而然地顯現出來的。《左傳》作者對“鄭伯克段于鄢”這一事件的政治傾向和思想傾向不也是這樣顯現出來的嗎?
當然本文還有結構嚴謹、層次清楚、語言簡潔等特點,這屬于具體的表達技巧的問題,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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