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稅法大家族中的重要一員,然而針對增值稅中涉及的諸如“免抵退稅”“免退稅”“加計抵減”“留抵退稅”等問題,很多人也一時難以分辨清楚。小編彙總梳理後上述問題清楚多了,不信,你看~
增值稅免抵退稅
生産企業出口自産貨物和視同自産貨物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産企業出口非自産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适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簡稱“增值稅免抵退稅”)。
生産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免抵退稅,依下列公式計算:
1.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彙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貨物适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适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當期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彙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政策依據:
《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2〕39号)第二條、第五條
增值稅免退稅不具有生産能力的出口企業(稱“外貿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貨物勞務,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予以退還(簡稱“增值稅免退稅”)。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免退稅,依下列公式計算:
1.外貿企業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以外的貨物:
增值稅應退稅額=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
例:甲公司為一家進出口貿易公司,2019年11月因向M國出口貨物取得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列明的金額為120萬元,該企業适用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為13%,不考慮其他因素,則當期應退增值稅稅額計算如下: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除外)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
應退稅額=120*13%=15.6萬元
2.外貿企業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貨物的增值稅應退稅額=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
政策依據:
《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2〕39号)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
剩下的就不一一展示了 (增值稅加計抵減、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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