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紙會審是什麼?圖紙會審是指工程各參建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種設備廠家)在收到設計院施工圖設計文件後,對圖紙進行全面細緻的熟悉,審查出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及不合理情況并提交設計院進行處理的一項重要活動。
圖紙會審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并記錄(也可請監理單位代為組織)。通過圖紙會審可以使各參建單位特别是施工單位熟悉設計圖紙、領會設計意圖、掌握工程特點及難點,找出需要解決的技術難題并拟定解決方案,從而将因設計缺陷而存在的問題消滅在施工之前。
一、圖紙會審的程序
1、專業會審
(1)收到施工圖紙後,班組技術員組織班組長施工人員進行專業會審,對本班組施工項目或本單位工程施工圖紙進行熟悉和會審,由班組技術員填寫和保存圖紙、會審簽證和會審記錄,重要施工項目可邀請專工技術組長設計代表參加;
(2)專業工程處技術組長彙總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和需澄清的事項,以工作聯系單的方式交項目部工程部一份,要求幫助落實;
(3)專業工程處技術組長負責圖紙會審提出問題的落實,保存記錄并傳達到相關專工和技術人員;
(4)在圖紙專業會審提出的問題沒有答複或明确之前,其涉及到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不能開工。
2、系統會審
(1)專業工程處技術組長組織專工技術員班組長施工人員等進行系統圖紙會審;
(2)專業工程處進行施工圖紙的系統會審時,可邀請有關部室專業技術人員、設計代表甲方及其代表參加;
(3)專業工程處技術組長負責辦理會審簽證,并将通過會審發現的問題、建議和需要澄清的事項以工作聯系單的方式,交項目部工程部一份,工程處技術組長負責落實。
3、專業間會審
(1)對需進行專業間圖紙會審的項目見附件02-1由項目部工程部專工負責組織各專業工程處和有關部室技術人員項目總工/副總設計代表及建設單位代表等相關人員參加;
(2)項目部工程部專工對收集到的專業會審和系統會審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審閱并對圖紙中各專業間的技術問題如預埋件設備基礎管道接口管道及電纜橋架布置等進行核查澄清;
(3)項目部工程部專工負責辦理會審簽證記錄會審中提出的問題以工作聯系單的方式向有關單位提出并督促解決。 點這免費下載施工技術資料
4、綜合會審
項目總工/副總組織工程部專工和工程處技術組長攜帶專業會審系統會審和專業間會審中發現的問題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綜合會審并解決所提出的問題。
5、當工程圖紙出現設計問題以圖紙換版方法進行設計變更時應對新版本的圖紙及時進行會審。
6、圖紙會審過程中須專人做記錄,會審後填寫會審記錄表,專業會審由班組技術員負責填寫,系統會審由專業工程處技術組長填寫,專業間會審由工程部專工負責填寫,綜合會審由設計方做出會議紀要,所有圖紙會審記錄作為歸檔資料,由記錄單位交檔案中心保存。
二、圖紙會審的重點内容
1、施工圖紙是否經正規設計單位正式簽章、是否通過有關部門評審。
2、承包範圍是否與圖紙符合,承包範圍内的圖紙是否齊全。
3、施工難度大,通過設計修改可以減少難度,容易保證質量的施工問題。
4、在可以滿足設計功能的前提下,從經濟角度可否對圖紙進行修改。
5、對一些複雜的節點或要花費大量人工的裝飾線、角、弧等進行取消或改變,以降低生産成本和提高生産效率。
6、建築與結構構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或施工難度大容易導緻質量、安全或加大費用等方面的問題。
7、關鍵工序是否可以通過設計進行優化,以增加工程進度,減少工程成本。
8、建築施工場地周圍工藝管道、電氣線路、運輸道路與建築物之間的位置或間距是否合理;拟建建築物的定位是否合理。
9、施工圖紙是否有特殊要求,施工裝備條件能否滿足設計要求,如需要采用非常規的施工技術措施時,技術上有無困難,能否保證施工安全。
10、是否采用了特殊材料或新型材料,其品種、規格、數量等材料的來源和供應能否滿足要求。
11、是否有違反強制性條文的情況。
三、施工圖會審的詳細内容
1、綜合
(1)核對施工圖的全部内容與初步設計審查批複的指定的範圍有無出入;
(2)核對各專業設計分工是否明确,特别是與設備供貨廠家的銜接條件是否完善,設計是否到位;
(3)核對各專業之間有無矛盾、錯漏。
2、 總圖
(1)布置是否合理,對生産(使用)、安全、環保、消防、施工等方面有無不利影響;
(2)場地内及附近施工可能影響範圍内的建、構築物基礎、地下管線(水、電、氣、通風等)應在圖中标明,至少應予說明;
(3)上、下水、電氣、通風、電視、煤氣、道路來龍去脈(交接發點坐标及标高)應注清楚。并與相關專業圖紙核對有無出入;
(4)道路、場地、排水等結構及坡度應明确;
(5)對周邊如有高差較大的挖(填)邊坡,應有可靠的邊坡防護設施。
3、土建
(一)土方工程
(1)應有原場地實測地形圖(包括測量成果),并附有工程地質、水文氣象資料及原地下隐蔽工程或障礙物的位置和标高;
(2)對原場地土需要特殊處理的地方和需加保護或清除的隐蔽工程或障礙物圖紙應有明确說明和要求;
(3)場地平整設計圖紙應有明确的邊界坐标、标高及表面排水坡度,與總圖核對有無矛盾或疏漏;
(4)土方平衡調配是否合理;土方施工對沿線道路、橋梁、生産、安全、環境等會不會産生不利影響。
(二)地基與基礎工程
(1)在詳細了解地質勘探資料的基礎上結合上部荷載、結構形式、安全要求、施工條件、環境條件、經濟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設計所采用的地基處理辦法是否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切實可行。
(2)設計圖紙應明确地基處理過程中或處理後必須達到的質量要求、檢測手段、檢驗标準或執行的規範、規程、标準,對特殊的地基處理措施設計應提出必要的施工工藝;
(3)對工程地質複雜的地區或對沉降敏感的建、構築物是否有必要增加相關的勘探試驗;
(4)地基及基礎施工時對場地内或附近建、構築物、地下管線、正常生産、生活、交通、安全有無不利影響;
(5)對有腐蝕介質滲透區域的地基或基礎有沒有采取一定的防腐措施;
(6)對地下室工程施工縫、後澆帶等的防滲措施有沒有作重點說明;
(7)結合上部荷載傳遞檢查樁位圖有無錯誤或遺漏。
(三)建築結構工程
(1)核對建、構築物平面坐标、尺寸及标高,核對與電氣通訊(信号)、采暖通風、給排水、設備安裝有關的留洞及預埋件位置、尺寸有無錯、漏、埋件應有詳圖;
(2)結構是否合理,如采用新型的結構、構件則有無充分的理論及實踐依據且能否保證安全可靠;
(3)有腐蝕介質區域的建、構築物是否需要采取一定的防腐蝕措施;
(4)鋼筋砼結構構件應有詳細、完整的配筋圖,包括必要的剖面、節點配筋詳圖、洞口或其它需局部加強區的配筋、鋼筋接頭形式、鋼筋保護層厚度等,且圖面鋼筋應有編号并附鋼筋表、鋼材彙總表、砼量表等内容;
(5)對水池、水箱、地下室等防滲、防漏要求較高的構築物,設計所采用的防滲防漏措施是否合理; 點這免費下載施工技術資料
(6)鋼結構的母材、焊接材料(焊條、焊算、焊劑、栓等),塗料底漆及面漆)、除鏽質量等級,焊接檢驗要求等設計應予明确規定;
(7)對特種鋼材的焊接,設計應明确相應的技術标準和必要的工藝性能試驗要求。
(四)樓地面工程
(1)屋面防水、隔熱材料的選用是否合理,如選用新型的防水、隔熱材料必需有法定檢驗部門的許可且在本地區使用有充分的依據;
(2)屋面防水、隔熱層在檐口、檐溝、天溝、滲水口、預制闆拼縫、變形縫、女兒牆等處節點處理的大樣應予明确,且結合所選用的防水、隔熱材料認真研究其是否合理、施工能否做到;
(3)所采用的屋面防水做法及防水材料對由于地基不均勻沉降或溫度應力而造成的屋面微小裂縫有無應變能力。
4、 給排水及暖通專業
(1)設計文件是否齊全、是否清楚、圖紙内容有無遺漏或差錯;
(2)設計有無明确應遵循的施工規範、标準;
(3)審查圖紙中設備、管道及管道附件選用和布置是否合理、可靠,是否便于施工。操作和檢修。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或新設備則應審核其是否滿足工藝上的要求且技術經濟是否可行,設備材料供應有無問題;
(4)審核圖紙中的平面尺寸、走向、标高、管徑、坡度的标注是否正确、清晰、平面圖、立面圖、透視圖是否一緻;
(5)埋地管道的埋置深度、形式,與建構築物基礎、道路及其它管線的水平淨距和交叉淨距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6)設計有沒有為設備、管道、管配件的安裝、操作、維修留有必要的空間。對于大型設備和管道土建結構中是否預留了安裝和維修的孔洞,有無考慮必要的維修和起吊設施,結構圖中預留孔洞的位置與工藝圖是否一緻;
(7)管道穿越地下室,水池等構築物牆、地面及穿越伸縮縫、沉降縫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防水措施和技術措施; H.對有可能傷及人體的設備、管道設計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護措施;
(8)設備運行中會不會對周圍環境産生超标的噪音、如是、設計是否采取了相應的消音和減震措施; J.管道的材質和試驗壓力是否符合設計及施工驗收規範的要求。
5、電氣
(一)清點圖紙是否完整,一般應包括如下内容:
(1)供電平面總圖,包括變電所位置、線路走向等;
(2)高、低壓供電系統圖,包括單線圖并标明漏電保護,測量儀表,電壓等級,系統标欄應從上至下依次為:開關櫃編号,開關櫃型号,線路編号,設備容量,計算電流及用戶名稱等,高、低質系統的設備應有訂貨清單和訂貨圖;
(3)變、配電所平、剖面圖及各種電流櫃和控制櫃的安裝平面圖;
(4)電力平面圖和電力系統圖,包括配電箱、控制櫃、起動器、線路及接地平面布置圖等;
(5)照明平均圖和照明系統圖;
(6)建築物防雷保護及接地極、接地線的平面布置圖;
(7)對單獨的自控設備必須有配電系統圖、原理圖及方框圖等;
(8)選用的标準圖或複用圖應有詳細的目錄清單及設計說明。
(二)與土建圖核對變配電室平面布置、标高、預埋件等是否正确;變配電所平面尺寸、空間高度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有沒有給操作運行安裝維修等留适當的空間,防水、防火、防爆等方面考慮是否周到;
(三)審核設計所選用的設備、材料是否合理,如選用新設備、新材料則應有充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依據;對不同的用電環境條件,現場防火、防爆等級應明确,所選用的設備、材料應與之相适應;
(四)與各專業核對供電位置、線路走向、相互交叉等有無矛盾或影響安全的地方;
(五)電纜埋設标高,穿越道路或其它障礙物時應有特殊的保護設施;
(六)核對設備、材料清單之規格、型号、數量與圖紙有無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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