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轉冷,不少市民習慣把冬天的厚大衣、羽絨服送去洗衣店清洗。不過,洗衣店洗的衣服真的幹淨嗎?今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間,溫州市消保委聯合鹿城區消保委組織了洗滌服務比較試驗,在13家洗滌經營單位開展。12月3日,消保部門對試驗結果進行公布。
據介紹,開展此次試驗活動期間,鹿城區消保委工作人員統一采購了同款女士夏裝、女士短褲各13件,分别送到13家洗滌單位進行洗滌。試驗采用暗訪體驗形式,分消費前、消費中、消費後三階段進行,消費維權義工全程參與監督。洗滌後衣物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最終形成檢測報告,試驗結果具有真實性、公正性、有效性。
記者發現,本次試驗單位涉及莫好克、凱旋門、福奈特、衣二三亮潔4家經營企業,還包括泰潔、歐依派洗衣、香衣源、瑪麗阿姨等個體工商戶。其中莫好克、凱旋門、福奈特、衣二三亮潔、泰潔屬于連鎖洗滌品牌,在全區範圍内有三家以上連鎖店或加盟店。
試驗結果顯示,幾家洗滌單位存在不同現象的違規情況。
信息公示方面,供根據國家商務部《洗染業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上懸挂營業執照,明示服務項目、服務價格以及投訴電話等。”結果顯示,其中2家單位完全符合公示規定,其餘11家單位均存在不同程度上的違規行為,其中,8家單位營業執照未公示,1家單位營業執照公示位置不醒目;2家單位未公示服務項目和服務價格,1家單位公示的服務項目和服務價格不齊全;1家單位未公示售後電話。
消保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營業執照、服務價目表和售後電話是經營單位的服務标簽,代表了經營單位對自身服務質量的保證和承諾,信息公示是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的客觀條件,也是消費者對經營單位最簡單、直觀的了解。
服務内容方面,有關收件記錄情況,《洗染業服務經營規範》規定:“洗衣憑證應包括:衣物名稱、數量、顔色、瑕疵狀況、加工服務内容、價格、收衣/取衣日期、加工後效果、顧客須知、聯系電話、消費者确認簽字等内容。 ”試驗結果顯示,9家單位能夠在收件後提供洗衣憑證,有3家單位記錄不齊全,其中瑪麗阿姨未進行收件記錄。經營者缺乏和消費者的有效溝通,洗滌方式和洗衣憑證内容填寫不規範情況嚴重。
有關收件服務水平,《洗染業服務經營規範》規定:“經營者應對衣物的質地、花色、款式規格、數量等狀況認真進行核實,提示消費者取出衣物内的遺留物品,檢查确認衣物附件及飾物是否齊全。應對衣物上的破損、變形、變色、污漬等瑕疵向消費者明示。對衣物的磨損程度、髒淨程度、衣物的質地、洗染後效果向消費者講明。對不易洗染或不易去除的污漬應告知消費者,标注後請消費者确認簽字。”
本次比較試驗前期分别為13家抽樣單位準備一件存在明顯瑕疵的問題衣物,比較服務人員的業務水平,衣服問題包括:易褪色、有煙燙洞、有破損、有裂縫等。試驗結果顯示,僅3家單位能夠發現全部問題衣物,并作服務提醒;另外有6家單位未能發現全部衣物問題,但能将送洗的衣物油漬和污點明示并提醒;其餘4家單位未履行任何服務前告知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知情權,在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服務時,經營者有義務告知,并在單據上注明,以避免發生消費糾紛。經營單位未發現問題衣服或在服務前沒有盡到提醒和告知義務,對于因送洗衣物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糾紛應承擔賠償責任。
結果顯示,多個門店,均未在醒目位置明示營業執照、服務項目、收費标準等,也沒有設計消費糾紛時的投訴受理電話、行業規範等,信息不夠透明公開,易引起消費糾紛。
保值服務是洗染行業優質服務的一種體現。根據《浙江省洗染服務消費糾紛處理辦法》規定,衣物洗護後出現鈕扣、配件等附件損壞或丢失,經營者可予以補配,不能補配的,予以洗滌費1-2倍的補償; 衣物洗後受到損壞,損壞程度較輕或不在明顯部位,衣物仍可以穿着使用的,按衣物洗滌費的1-10倍補償;衣物丢失或因損壞不能穿着使用的,按洗滌費10-20倍給予補償;對于實行議價清洗的衣物,因經營者的責任造成損壞、丢失的,或經專業技術鑒定未能達到洗染質量标準要求,并直接影響衣物原有質量而無法恢複,經營者應根據與消費者收衣時議定的理賠金額予以賠償。試驗結果顯示,有3家經營單位不能提供保值服務(議價清洗服務)。
服務效果方面,有4家經營單位能夠在衣物洗滌完成後通過電話或短信形式提醒顧客及時取件。根據《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結果顯示,僅3家經營單位能夠提供發票,另外10家經營單位明确表示無法開具發票。
發票作為消費者重要的書面證據留存,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也是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最有效行為。按照規定,隻要消費者有現金消費行為,經營方就必須提供發票,消費者都有索要發票的權利,經營方無權拒絕,提供發票是經營方應盡的義務。
而對于幹洗後的衣服,消保部門工作人員也進行了檢測,發現試驗的衣物中超八成PH值超标。服裝PH值超标,會破壞人體皮膚表面弱酸性環境,易使皮膚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甚至引發皮炎。2013年全國洗染标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的行為标準SB/T10989-2013《衣物洗滌質量要求》規定,PH值應達到6.5-7.5。檢測結果顯示,26件樣品中,有23件(條)服裝PH值不符合标準要求,僅有3件(條)服裝符合标準規定,合格率僅為11.54%。13家洗衣店中,沒有1家洗衣店幹洗後的衣物PH值完全符合标準規定。微生物測試方面,結果則顯示良好。
通過本次比較試驗的結果分析,消保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洗滌服務行業無論在信息公示方面,還是服務品質方面都或多或少存在缺陷情況。近年來洗染行業快速發展,服務領域拓展、内容細化的同時,因洗滌不當、溝通不暢、服務質量等引發的洗染服務糾紛也水漲船高,2018年鹿城區消保委、市場監管部門共受理處理了洗滌行業消費投訴77件。借此次試驗契機,消保部門希望消費者提高對洗滌行業的認知度,督促經營者自律、誠信經營。
有關消費提示如下:
1、消費者應選擇規模大、有資質、信譽好、技能水平高的洗染服務經營場所,盡量不要圖方便或價格便宜而就近選擇一些無照小店去洗滌,以免因小失大;
2、洗滌高檔衣服時,盡量購買保值精洗服務,書面約定衣物價值,以便索賠時有理可辯;
3、在送收衣物要與經營者一同檢查,确認口袋裡是否有遺留物品,對衣物上是否存在破損、變形、變色、污漬等瑕疵,并保留憑據;
4、取衣服時一定要當面檢查,發現有服務質量問題時,要在店内當場提出,及時解決,必要時可向相關部門反映,撥打12345投訴。
5、洗衣店通常将衣物幹洗後裝在塑料袋子裡,導緻幹洗衣物中殘留的化學物質和水蒸氣難以揮發,消費者拿回衣物後,應取下袋子先在通風處晾一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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