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猴哥聽說了一個關于“惡意網簽”的案例——
北京市民毛女士,在去房地産管理部門辦理一項業務時,竟然被告知自己的一套房産以3000多萬元的價格被網簽了。但毛女士從未出售過房産,網簽合同上所寫的房地産經紀機構、買方,自己也不認識。
像毛女士這樣遭遇房地産機構“惡意網簽”的事件近年來時有發生。那麼,如何避免“惡意網簽”呢?今天,猴哥就跟大家來聊聊。
什麼是網簽
網簽是網上簽約的簡稱,指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産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形成網簽号并在網上公布,用戶可以通過網簽号在網上進行查詢。
網簽政府建立的房屋交易網簽備案系統,這套系統的建立,可以防止市場上出現“假房源”、“一房二賣”等情況發生,從而維護市場秩序,增加房地産市場的透明度,有效保護購房者的權益。
另外一方面,對于購房者來說,最怕遇上的事就是交了錢卻遇上“查封房”或“被凍結”等權屬糾紛。在網簽這一關,這種具有權屬糾紛的房産是無法出具網簽的。所以說,網簽還可以幫助購房者把控了這一風險,通過對業主和房源信息的一次審查,讓交易更加可靠。
網簽流程是怎樣的?
首先,要确保買房者具備購房資格,以及賣房者房屋産權的完整性,如果該套房在多人名下,需要全部所有人都同意後才能進行交易。第二步,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後,買賣雙方本人持身份證、房産證原件等相關資料去房管部門進行網簽。
網簽是不是等于合同備案?
雖然網簽和合同備案都能起到防止一房多賣,但是二者并不完全相等。區别在于,網簽是沒有備案的法律效力的,隻能實現備案的管理效果。辦理好網簽後,如果要想實現備案的法律效力,還必須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一般情況下,先網簽後備案,備案之後房産買賣才能正式生效。
網簽後可不可以撤銷?
網簽簽訂後是可以撤銷的,但是需要購房者和開發商,或者是購房者和房屋出讓者協商後,雙方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進行。協商不成功的,便隻能通過向法院起訴來解除網簽了。撤銷的做法是,雙方通過填寫《存量房買賣合同信息注銷申請表》,攜帶相關購房證明,簽字蓋章,在工作人員的核對審核通過後,即可在網簽系統中注銷該網簽信息。
為什麼會出現惡意網簽的情況?
如果是通過房地産經紀機構辦理,不需要本人到場,但是需要本人簽字,委托他人則需要委托公證。當然,這個過程中需要獲取到房主本人的身份證、房産證複印件等相關資料。
這中間就有個漏洞,身份證、房産證等資料可以通過一些非法渠道獲得,簽名可以僞造,所以就出現了很多不法中介違法操作惡意網簽的情況。特别是因為網簽之後可以幫助買房者提取公積金,一些中介就做起了這方面的生意。
被惡意網簽後如何維護自己權益?
想知道自己是否被惡意網簽,可以帶着身份證、房産證去當地住建等相關部門現場查詢。如果發現遭遇“惡意網簽”,也要及時把網簽合同撤銷并舉報,由相關部門對涉事企業或機構進行處罰。
2015年,上海還曾發生過這樣一件事:
李先生與朱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發現房子已經被另一家房地産經紀機構網簽。但是李先生沒有及時撤銷網簽合同。朱某通過訴訟,解除了與李先生的房屋買賣合同,索回了購房定金5萬,并要求李先生支付了違約金17萬。随後,李先生又将涉事的房地産經紀機構告上了法院。
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認定,房地産經紀機構的網簽違規,侵害了李某某的合法财産權益,造成交易障礙,應承擔相應過錯責任。但在當前相關交易規則及市場監管機制相當透明的環境下,李某某有權且有足夠時間和途徑在買受人主張解約之前采取行動促成交易,但其并沒有。法院最終判決房地産經紀機構賠償5萬元。
所以,發現被惡意網簽,一定要及時撤銷合同,不然有理都可能會變成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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