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素食中,一般不是蔬菜就是水果。
但是,有一種食物非常尴尬,那就是西紅柿。
說它是蔬菜吧,但是也可以像水果一樣生吃;說它是水果吧,又可以像蔬菜一樣烹饪。
那麼,西紅柿到底是蔬菜還是水果呢?
别說你,連科學家都沒搞明白。
按照定義,水果中的果字就是果實的意思,科學解釋就是由植物花朵根部的子房發育出來,并且有種子的那部分。不過,如果按照這個定義,像草莓等很多水果都算不了水果了。
而蔬菜的定義是能夠烹饪的植物或者菌類,但是香蕉、蘋果、荔枝、大棗等也都可以歸類到蔬菜裡,所以這樣分類也不太對。
科學家久久沒能抉擇的問題,最終竟然被法院給出了答案。
1893年,美國最高法院接到了一起訴訟案,是關于關稅的問題。
原來,當時美國的關稅規定:蔬菜進口需要交稅,而水果進口則不需要交稅。
結果,西紅柿讓海關的人蒙了:這種尴尬的植物,到底是蔬菜還是水果呢?到底要不要收稅呢?
最終,美國最高法院在讨論後決定:西紅柿屬于蔬菜,需要交稅。
從此,西紅柿被歸類為蔬菜。
當然,這是當時的一項法律上的分類,并不是科學家給出的定義。至于在植物學上西紅柿到底屬于蔬菜還是水果,還需要等科學家找到一個更科學的分類方法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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