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的誕生方便了市民的生活,如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等,都為市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便利。共享單車作為一種綠色環保的出行方式,不僅填補了市民出行最後幾公裡的空白,而且豐富了人們出行的方式。但是這樣優質的交通資源,卻遭到了人為的破壞。
1月7日上午,市民沈先生在城橋地區永鳳花園門口準備借一輛共享單車上班,但其在掃碼借車後卻發現車輛在推行時,發出咔咔聲,且有阻力,仔細一看竟是前輪的一根鋼絲被人拔出并掰彎。
“雖然不是自己的車,但看到這樣的情況依舊讓人心疼。”沈先生告訴記者,他将車輛放回原處,然後又連續查看了旁邊3、4輛共享單車,發現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損毀,有的座椅的黑色外皮被人整塊剝去、有的輪胎變形,有的車輪的鋼絲被人拔出弄彎……
共享單車的出現,為市民在城區内短距離出行提供了便利。同時,共享産品也是折射市民素質的一面鏡子,如果有市民故意損毀公共設施,不但會遭到來自道德層面的譴責,而且可能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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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損壞公私财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将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記者:沈俊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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