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晚,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星大隊在桂林市桂磨路口設卡查車,周某駕駛的桂CP****兩輪摩托車被民警截停盤查,周某因駕車時抽煙 ,被民警依法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
當時,民警依法執勤,周某雖承認錯誤,但有抵觸情緒,拒絕在處罰通知書上簽字,還趁民警出具處罰通知書時,拍攝民警照片并錄制辱警視頻,在微信朋友圈公開發布,引發他人惡意轉發、評論,造成不良影響 。
當晚,熱心網友發現一段配有“這個七星……交警”文字的辱警視頻在網上傳播,随即将此情況舉報給了七星交警大隊 。
經核實,發布該視頻的就是周某本人,9月15日12時許,七星交警大隊聯合三裡店派出所通知周某到三裡店派出所接受調查處理。
經詢問,周某承認其因被交警處罰心生不滿,才拍攝視頻發到微信朋友圈并寫上辱警言論,借此洩憤。事後,周某對自己的不當行為感到十分後悔。
警察執法權威不可侵犯!周某利用網絡公開辱罵執勤民警 ,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三裡店派出所依法對周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
交警提示
人民警察依法履職,維護法律權威,莊嚴不容侵犯。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惡意辱警、傳播涉警謠言等行為必将受到法律的嚴懲,公安機關将堅決依法維護民警合法權益,依法運用法律維護執法尊嚴。
來源: 廣西交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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