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每個年級,每個階段所學的知識都是很重要的,因為低年級的知識都是為高年級打基礎的。隻有基礎打好了,往後學習才會順利及輕松。
今天我們先來看一下四年級數學,第四單元運算律的知識,自四年級以後各種運算律會經常用到,它是用來進行算式的簡便運算的。今天遇到了一位四年級的小朋友,他在做脫式計算時完全不會簡便算法,學過的各種運算律根本不會運用到題裡去。簡便方法也就是運用這些運算律使算式在計算過程中的得數湊成整數,讓後面的計算更方便一些。
運算律的定義
運算律是通過對一些等式的觀察、比較和分析而抽象、概括出來的運算規律。既是重要的數學規律,也是數學運算固有的性質。包括加法交換律和結合律、乘法交換律和結合律、以及乘法對于加法的分配律等等。
1. 加法交換律: 兩個數相加,交換加數的位置,它們的和不變,用字母表示即a b=b a 。
例題:
62 53=115
53 62=115
62 53=53 62
2. 加法結合律: 三個數相加,先把前兩個數相加,再加上第三個數;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加,再和第一個數相加它們的和不變,即(a b) c=a (b c) 。
例題:
(24 37) 63
=61 63
=124
用加法結合律計算
(24 37) 63
=24 (37 63)
=24 100
=124
3. 乘法交換律: 兩個數相乘,交換因數的位置它們的積不變,用字母表示即a×b=b×a。
例題:
3×8=24
8×3=24
所以3×8=8×3
4. 乘法結合律: 三個數相乘,先把前兩個數相乘,再乘以第三個數;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乘,再和第一個數相乘,它們的積不變,即(a×b)×c=a×(b×c) 。
例題:(7×4)×25用乘法交換律做,如下
(7×4)×25
=7×(4×25)
=7×100
=700
5. 乘法分配律: 兩個數的和與一個數相乘,可以把兩個加數分别與這個數相乘再把兩個積相加,即(a b)×c=a×c b×c 。
例題:
(80 4)×25
=80×25 4×25
=2000 100
=2100
運算律小結:
1. 加法交換律: 兩個數相加,交換加數的位置,它們的和不變。
用字母表示:a b=b a 。
2. 加法結合律: 三個數相加,先把前兩個數相加,再加上第三個數;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加,再和第一個數相加它們的和不變。
用字母表示:(a b) c=a (b c) 。
3. 乘法交換律: 兩個數相乘,交換因數的位置它們的積不變。
用字母表示:a×b=b×a。
4. 乘法結合律: 三個數相乘,先把前兩個數相乘,再乘以第三個數;或者先把後兩個數相乘,再和第 一個數相乘,它們的積不變。
用字母表示:(a×b)×c=a×(b×c) 。
5. 乘法分配律: 兩個數的和與一個數相乘,可以把兩個加數分别與這個數相乘再把兩個積相加。
用字母表示:(a b)×c=a×c b×c 。
除了以上的幾種運算律以外,還有以下幾種性質
1. 減法的性質: 從一個數裡連續減去幾個數,等于從這個數裡減去所有減數的和,差不變。
即a-b-c=a-(b c) ;
一個數減去一個數再加上一個數,等于減去這兩個數的差a-b c=a-(b-c) 。
2.除法的運算性質:
a÷(b×c) = a÷b÷c; a÷(b÷c)=a÷b×c ;
(a b)÷c= a÷c b÷c;(a-b)÷c= a÷c-b÷c
3.商不變定律
被除數和除數同時乘或除以相同的數(零除外),商不變。
例如:8÷2=4 ,
(8×10)÷(2×10)=4,
數學題還是需要多做一些題,多接觸各種題型,熟練運用各種公式和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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