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發月數,又叫做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是由退休年齡确定的,跟其他因素沒有關系。國家有統一的養老金個人賬戶計發月數表,從40歲到70歲都有對應的月數。
根據相關表格,40歲退休計發月數是233個月,45歲是216個月,50歲是195個月,55歲是170個月,60歲是139個月,65歲是101個月,70歲是56個月。可以看出計發月數,随着年齡增大會越來越少。
計發月數的使用規則是,如果是整歲,則使用該年齡的計發月數;如果超出相應年齡,則使用下一年歲的計發月數。如果退休年齡不足40歲,則按照40歲計算;如果退休年齡超過70歲,按照70歲計算。
由于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退休時個人賬戶的餘額,除以退休年齡确定的計發月數。也就是說,相同個人賬戶餘額的情況下,退休年齡越大,個人賬戶養老金會越來越高。如果個人賬戶有7萬元,40歲退休每月隻能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300元,而50歲是358.97元,60歲則是503.60元,而到了70歲則劇增成1250元。
相應的計發月數表,實際上是2005年由國務院《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制定并發布的,至今沒有修訂過。
其實,具體的計發月數最初在制度設計的時候也是計算出來的。具體公式如下:
說實話,計發月數的根本出發點,是想讓我們到達人均預期壽命的時候,恰好将個人賬戶養老金領取完。但實際上,近年來各種客觀情況變化很大。
第一,我國的人均預期壽命仍然在增長。第5次人口普查0歲兒童平均預期壽命是75.21歲,預計第7次人口普查預期壽命能達到77.5歲以上了,延長了兩年多。
第二,0歲兒童預期壽命計算計發月數,實際上使用的并不科學。能活到40歲、50歲、60歲、70歲的老人,已經消除了之前的種種不穩可能,平均預期壽命會比零歲要長得多才是正常的。一般年齡超過60歲的老人,預期壽命是80多歲。
第三,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增加很大。制度設計的固定利率是4%,而實際上2016年開始有國家統一公布記賬利率,當年公布的記賬利率高達8.31%,近年來也一直維持在7%~8%之間。如果按照0歲預期壽命77歲,個人賬戶記賬利率7.5%計算,60歲退休的個人賬戶計發月數隻有122。這樣反而比過去的計發月數縮小了。
這種情況下修訂就存在很大問題了。畢竟大家清楚,記賬利率并不等于實際投資收益率。計發月數變小,會增加養老金的負擔;随着老齡化的越來越嚴重,養老保險基金的壓力也越來越大。而且社會保險法也規定個人賬戶未領完的部分,可以由繼承人繼承,這樣養老保險基金始終處于虧空狀态。這可能也是我們個人賬戶計發月數近年來一直沒有修訂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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