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三級跳又稱為三級跳遠,是田徑中的其中一個項目之一。三級跳遠起源于18世紀中葉的蘇格蘭和愛爾蘭,男子三級跳遠于1896年被列為首屆奧運會比賽項目,女子三級跳遠于20世紀80年代初逐漸廣泛開展,1992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起源
三級跳遠起源于18世紀中葉的蘇格蘭和愛爾蘭,兩者跳法不同。蘇格蘭采用單足跳、跨步跳、跳躍,而愛爾蘭用的是單足跳、單足跳、跳躍。現規定必須使用蘇格蘭跳法。最早的正式比賽可以追溯到1826年3月17日首次舉行的蘇格蘭地區運動會,比(Andre Beattie)創造了12.95米的第一個紀錄。比賽時,運動員助跑後應連續作3次不同形式的跳躍,第一跳為單足跳,用起跳腿落地;第二跳為跨步跳,用擺動腿落地;第三跳為跳躍,必須用雙腳落入沙坑。男子三級跳遠于1896年被列為首屆奧運會比賽項目,女子三級跳遠于20世紀80年代初逐漸廣泛開展,1992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三級跳遠是由單腳跳、跨步跳和跳躍組成的,從事三級跳遠的練習,具有和跳遠同樣的鍛煉價值。
發展
三級跳遠是田徑運動中發展較晚的一個項目。一八九六年第一屆奧運會上,三級跳遠被列為正式的比賽項目,當時的最高成績是13.71米。
最初的三級跳遠技術是比較低級的,人們對于這項運動的技術特點,認識比較膚淺,第二跳的跨步跳,僅僅是作為第一跳和第三跳的過渡。一九三六年日本運動員第一個跳了16米,其技術特點是第一跳跳得高而遠,起跳有力,動作靈巧。但第二跳起跳遲緩,遠度較短,三跳的節奏不均勻。以後各國運動員曾努力使三級跳遠發展到三跳緊密銜接,沒有停頓的技術階段,巴西的一名運動員在一九五五年跳出了16.56米的新水平。
五十年代中期,蘇聯運動員改進了“單腳跳”的技術,其特點是騰空抛物線高,交換腿的時間晚,用高擺腿的落地方式,使成績又有新的提高。六十年代初,波蘭運動員跳過了17米,其技術特點是助跳速度快,騰空抛物線低,身體的向前性好,第三跳跳得遠。人們在不斷的運動實踐中加深了對三級跳的認識。
三級跳遠是在助跑以後沿直線連續進行三次跳躍的一項運動。由于這項運動使下肢的負擔很大,所以對身體素質的要求比其他項目要高一些。它要求運動員有快速的助跑速度和良好的彈跳力,以及強大的腿部力量。
奧運競賽具體細則
1.應抽簽決定運動員的試跳順序。
2.運動員超過8人,應允許每人試跳3次,有效成績最好的前8名運動員可再試跳3次,試跳順序與他們前3次試跳後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試跳 結束後出現第8名成績相等,按規則第146條3處理。當比賽人數隻有8人或少于8人時,每人均可試跳6次。
3.一旦比賽開始,運動員不得使用比賽助跑道進行練習。
4.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則判為試跳失敗:
(a)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躍中,運動員以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起跳線以外地面;
(b)從起跳闆兩端之外的起跳線的延長線前面或後面起跳;
(c)在落地過程中觸及落地區以外地面,而落地區外觸地點較區内觸地點更靠近起跳線;
(d)完成試跳後,向後走出落地區;
(e)采用任何空翻姿勢。
注:運動員助跑時在任意位置跑出助跑道标志線不算犯規。
5.上述4(b)的規定除外,運動員在起跳闆後面起跳應為有效。
6.測量成績時,應從運動員身體任何部位觸地的最靠近點量至起跳線或起跳線的延長線,測量線應與起跳線或其延長線垂直。
7、應以每名運動員最好的1次試跳成績,包括因第1名成績相等而進行的決名次賽的試跳成績,作為其最後的決定成績。
運動等級
目前中國三級跳運動員等級:
12.00米:國家三級運動員
13.60米:國家二級運動員
15.25米:國家一級運動員
16.00米:國家健将級運動員
16.80米:國際健将級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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