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推理模式:演繹、歸納和溯因
溯因推理是什麼?
溯因推理是推理到最佳解釋的過程。或者說,溯因推理就是從結果出發,推測出事件發生的原因的過程。
我們也經常在不自覺中使用了溯因推理。比如女朋友生氣了,那麼女朋友為什麼生氣呢?嘗試找到女友生氣原因的過程就是溯因推理。比如早晨起來,發現馬路變濕了。我們就會去尋找馬路濕的原因,可能是昨晚下雨了,也可能是被灑水車淋濕的,這就是溯因推理。然後我們會想到如果是下雨,那麼房頂也會濕,然後觀察房頂果然濕了,所以認為是下雨導緻馬路濕了。
溯因推理的定義為:
觀察到了驚異事實P;
如果解釋E是真的,則P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有理由認為E是真的。
我們經常使用溯因推理,但是很少有人真的了解溯因推理,溯因(Abductive reasoning)和演繹(deductive reasoning)、歸納(Inductive reasoning)三種推理被稱為人類三大推理模式。
溯因推理的思想萌芽可追溯到西方邏輯學之父亞裡士多德。亞裡士多德在《前分析篇》中列舉了推理的三種類型,即演繹、歸納以及溯回。皮爾斯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溯因推理”。查爾斯•桑德斯•皮爾士正式提出溯因推理,所以他是溯因推理的創始人。皮爾士是美國哲學家、邏輯學家、實用主義的創始人。
皮爾士使用三段論的模式,來闡釋三大推理的不同,他将三大推理可以拆分為三個部分:規則(rule)、情況(case)和結果(result),然後根據不同的排列來區分演繹、歸納和溯因。
演繹是從規則和情況,推理出結果;歸納是從情況和結果,推理出規則;溯因是從規則和結果,推理出情況。
規則、情況和結果的關系可能不那麼好理解,我們看看皮爾士如何使用“豆子實例”來闡述三者的關系。
演繹推理:
規則:這個袋子中的豆子都是白色的。
情況:這些豆子來自這個袋子。
結果:這些豆子是白色的。
這個推理就是亞裡士多德的三段論,我們可以回顧一下三段論的經典例子。
(大前提)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
(小前提)蘇格拉底是人;
(結論)所以蘇格拉底是要死的。
規則就是大前提,情況是小前提,結果對應于三段論的結論。
下邊我們來看看歸納。
歸納推理:
情況:這些豆子來自這個袋子。
結果:這些豆子是白色的。
規則:這個袋子中的豆子都是白色的。
歸納就是由一系列具體的事實概括出一般原理,或者說,從許多個别的事物中概括出一般性概念、原則或結論的思維方法。這些豆子就是許多個别事物,因為他們都來自袋子,又都是白色的,所以推理袋子中的豆子都是白色的。
那溯因推理是如何操作的呢?
溯因推理:
規則:這個袋子中的豆子都是白色的。
情況:這些豆子是白色的。
結果:這些豆子來自這個袋子。
溯因推理是我們首先知道了規則,袋子裡的豆子都是白色的,然後我們看到這些豆子是白色的,所以我們推理這些豆子來自于袋子。
皮爾士的豆子很簡單,但是非常形象的說明了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溯因推理之間的關系。把三種推理放在一起,可以更直觀的看到三者的關系。
很多人可能會發現,規則、情況和結果不止以上三種排列,應該共有6種排列才對,比如情況、規則和結果,但是如果我們将豆子實例帶入進行驗證的話,我們會發現,前兩種的先後順序不影響邏輯,所以就有3種排列。比如三段論的演繹推理中,大前提和小前提調換順序,并不影響演繹推理的邏輯。
皮爾士還指出,“隻要是關于科學的觀念,就都利用外展(溯因)得而得出的,而且這些觀念都可以利用演繹來進行驗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