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空姐乘順風車遇害案今天有了很大進展。
鄭州警方12日發布消息稱,5月12日淩晨4時30分許,經多方努力、全力搜尋,警方在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内打撈出一具屍體。
警方已對打撈出的屍體DNA樣本完成鑒定,與此前在案發現場搜集的嫌疑人劉某華DNA樣本分型一緻,可以确認,此次打撈出的屍體确系殺害空姐李某珠的犯罪嫌疑人劉某華。
案件至此告破,願受害者安息!
另外,平安鄭州還通報稱,在偵辦該案件過程中,發現一張包含有受害人信息的案件現場照片在網絡上流傳,警方随即展開調查。經查,我局警犬訓導支隊警務輔助人員郝某利在專案組協助工作期間,将獲取的案件現場照片私自傳播給朋友劉某洲、張某、張某超等人,其朋友又将照片轉發至各自的微信群中,造成涉案照片在網絡上大量傳播,嚴重傷害受害人家屬的感情,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5月12日下午,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警方對郝某利、劉某洲、張某、張某超等四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表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于在辦理該案中發現的造謠、傳謠及傳播違法信息等行為,警方将繼續依法予以打擊。
嫌犯去年12月才拿到駕照 可能無證駕駛至少3個月
據紅星新聞報道,三四年前,因拆遷緣故,劉某華一家搬入現在的棚戶區内。家中陳設簡單,有些雜亂。
記者從劉某華同村村民處了解到,劉某華的第一輛車是一輛黑色轎車,由于他騎摩托車将人撞成重傷,為了賠錢,他将轎車賣掉。
劉某華的父親向媒體确認了此事,“他騎摩托車撞倒西華縣一個人,撞成植物人了”,“私了下來連醫藥費二三十萬”。他說,至今家裡還有40多萬欠賬。
紅星新聞記者從鄭州一4S店證實,劉某華的第二輛車是江淮瑞風S2。2017年7月4日,劉某華購買此車,該車價格67800元,劉某華付了20%的首付,貸款53100元,分24期還款。
該4s店銷售匡磊(化名)接待了劉某華,兩人互加為微信好友。
劉某華微信名“鐵血丹心”(圖片來源:紅星新聞)
匡磊說,他付的首付還是最低比率的20%。匡磊對劉某華的印象并不深,隻是會在朋友圈互贊而已。目前,劉某華的朋友圈設置為僅三天可見,但令匡磊印象深刻的朋友圈消息有幾條。其中一條是今年4月9日,大河車展時,劉某華拍了一段小視頻發至朋友圈,視頻裡,劉某華車内坐了多名車模。在匡磊的印象裡,劉某華有點“自戀”,拍照喜歡伸舌頭。
匡磊已記不清劉某華是7月還是9月提的車,但據駕校信息,他推測,劉某華12月考取的駕照,提車以後,至少有3個月是無證駕駛。和劉某華一起考駕照的一網友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考科目三,劉某華将他的車開到了考點,他們還在車内打開空調取暖。
5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網上一位發帖稱與劉某華一起考過駕照的網友。他提供的駕照考試名單上的劉某華身份證号碼與警方發布的一緻。該名單顯示,劉某華分别于去年11月3日和12月5日參加科目二考試,12月15日參加科目三考試,12月27日參加科目四考試。該網友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劉振華是因為駕照被吊銷了,所以重新參加考試。
5月12日上午,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劉某華參與考試的培訓駕校。一位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證實,去年10月18日劉某華參加了科目一考試,一次通過,但科目二考了3次,其他均一次通過。2017年12月27日或28日,劉某華拿到駕照,一年實習期。
滴滴稱嫌犯借用其父賬号接單 嫌犯父親否認注過冊
資料顯示,滴滴順風車對司機要求如下:三證驗真,即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均真實有效,且駕齡需在一年以上。按照要求,劉某華的條件顯然并不滿足。那他又是如何跑起了滴滴順風車?
自空姐遇害事件發生,滴滴公司數次發表聲明。
在首次回應中,滴滴公開道歉,對于這一事件,“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稍後,5月10日,滴滴懸賞100萬元尋找“順風車司機”劉某華。
但在11日下午的聲明中,該公司聲稱,自查發現,該案中,“(司機)接單賬号歸屬于嫌疑人父親,且正常通過了滴滴順風車注冊時三證驗真、犯罪背景篩查和接首單前須進行人臉識别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違規借用其父順風車賬号接單。”
滴滴承認,“我們原有的夜間安全保障機制不合理,導緻在該訂單中針對夜間的人臉識别機制沒有被觸發。此外,嫌疑人在案發前,曾有一起言語性騷擾投訴記錄,客服五次通話聯系不上嫌疑人,由于判責規則不合理,後續未對投訴做妥善處理。”與此同時,該公司宣布,順風車平台業務全國停業整改一周。
不過,5月12日,據新京報消息,劉某華父親否認注冊過滴滴順風車賬号。
此外,不少網友提出,為何接單前,順風車司機的軟件端會顯示其他司機對乘客的評價?開發該功能的初衷是什麼?曾有媒體做試驗,女司機使用男性駕照為何也能通過審核?如果劉某華并無滴滴順風車賬戶,懸賞時,其個人信息來自何處?
對于這一系列疑問,滴滴方面回應稱,“都在整改計劃中,後續梳理完會向社會公布。”
網約車司機無證上崗 或被列失信黑名單
值得注意的是,11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了《關于加強和規範出租汽車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确:未取得平台、車輛、駕駛員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駕駛員,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且6個月内仍拒不改正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列入失信聯合懲戒主體名單。發生上述行為情節特别嚴重、性質特别惡劣的失信主體,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單”。
女性獨自搭車指南
近年來,網絡約車日益興起,在提供了出行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可能的潛在危險,特别是對單身女性乘客。
盡管相關部門陸續出台了更加嚴格的準入制度和監管措施,網約車平台也在不斷加強運營人員管理與自查自糾,但我們在呼籲用最嚴厲的手段譴責和懲罰作惡者時,也應該反思受害人的安全意識是否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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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平安鄭州、紅星新聞、央視新聞、人民日報、交通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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