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兒童節應成法定假日,全國人大代表張寶豔在兩會期間說,她今年的心願是,希望六一兒童節能成為法定假日。每年六一孩子放假但家長不放假,如果家裡有人看孩子還好,如果沒有,這一天反而成為了家長的“難題”,因為沒地方安置孩子。另外,孩子過節日,如果沒有家長的陪伴,也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
今年兩會期間,她還有一條建議上了熱搜,“建議拐賣婦女兒童罪最高調至死刑”。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特定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或無期;情節特别嚴重的,處死刑。張寶豔說,她認為應該将這一罪行的起刑點提高到十年以上,因為“拐賣犯罪的量刑必須重于綁架罪”。
她在去年兩會期間,就曾經提議對人販子終身追責。現有的法律中,犯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處死刑的情況并不多,在案件中主犯拐賣多個孩子、拐賣過程中緻人死亡的,或者拐賣過程中有極其惡劣行為的會判處死刑。
張寶豔認為,“起刑點低,對拐賣婦女兒童的罪犯來說,起不到震懾作用;對于被拐賣者的家屬來說,也起不到心理撫慰的效果。我們在工作中發現,很多拐賣婦女兒童的人都是慣犯。有一些人是出獄後再次犯罪。我們曾經還遇到一個家庭,家裡有兩個收買的婦女都逃跑了,然後他又買了第三個。如果‘拐賣婦女’要判重刑,他還敢不敢再犯,如果‘買媳婦’要判重刑,他還敢不敢多次去買!”
以前,收買婦女兒童是不入刑的,不妨礙解救、不虐待被拐賣者就可以不被追究。後來,刑法修正案九規定一律追究刑事責任。“這就是一個進步,但我感覺這一步還是邁得有點小。”
張寶豔說,她經常遇到一些困擾,在工作中幫助孩子找到家之後,發現有的人販子最終被判刑,但有的沒被判刑,“因為有訴訟時效的問題”。張寶豔說,“訴訟時效最長是20年,但很多孩子找回來都是20年之後了。”
張寶豔是“寶貝回家”網站的創始人,如今已經讓4300多個家庭團圓。
綜合自中國人民政協網、北京青年報、環球網等
編輯:姜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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