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和海瑞兩人都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清官,他們的事迹可謂是家喻戶曉,尤其是包拯包青天的事迹更是老少都知。那麼海瑞和包拯兩人都做過哪些官職呢,今天就來說說包拯和海瑞兩人的官職情況。
包拯的曆任官職
包拯擔任過的官職很多,這裡選取幾個主要的官職來加以說明。
1.戶部判官、副使:這個官職大緻相當于現在的财政部、民政部、農業部三部的司長、副部長。
2.陝西、河北等路的轉運使:轉運使這個官職是主管運輸事務的,它大緻相當于現在的省交通廳長,放在現在是正廳級的官員。
3.權知開封府:影視作品中包拯經常以開封府尹的身份出現,包拯的這個官職大家也比較熟知。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包拯當時是權知開封府,這裡的“權知”有代理的意思,所以準确來說包拯的這個官職大緻相當于現在首都的代理長官。
4.禦史中丞:禦史是負責監察方面的官職,禦史中丞大緻相當于現在的監察部長、最高檢察長這類的官職。
5.樞密副使:包拯曆任的最高官職應該就是樞密副使了,大緻相當于現在的軍委副主席。
海瑞的曆任官職
1.南平教谕:當時南平還是縣,教谕相當于縣教育局長。
2淳安、興國知縣:知縣大家都熟悉,大緻相當于現在的縣的長官。
3.戶部、兵部主事:大緻相當于現在的中央部委的處長。明朝各部的主事是六品官,品秩比知縣稍微高一點。
4.右佥都禦史:大緻相當于現在的中紀委的中層幹部。
從包拯和海瑞兩人的主要官職來看,包拯的官職要比海瑞大的多。放在現在來看,包拯的最高官職達到副國級,海瑞的最高官職可能勉強算得上是副部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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