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内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小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手段特别殘暴,社會危害、影響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此前報道:
廣西梧州一小學發生砍人事件 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記者從梧州市委宣傳部獲悉,6月4日上午,廣西梧州市蒼梧縣旺甫鎮一小學發生砍人事件,多名學生被砍傷,傷者已被送往當地衛生院救治,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目前,該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當地通報:約在6月4日上午8:30分旺甫鎮中心小學校内發生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多名學生和教職工重大突發事件。接到通知後,相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工作。據現場初步統計,受傷學生和教職工約有40名,其中重傷3人,分别為旺小校長、另一名保安、一名學生。當時已立即組織受傷人員到旺甫鎮衛生院進行初步止血包紮,截至目前,已聯系由市人民醫院、工人醫院、紅會醫院派出共8輛救護車将受傷的學生和教職工護送到市區醫院進行救治,已聯系上的部分受傷學生的家長陪同到醫院。
據了解,持刀傷人保安叫李小民(口述) , 男性,年齡約50歲,目前該名保安已被控制。進一步情況待續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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