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是什麼意思?西藏自治區,簡稱“藏”,通稱西藏,位于中國西南邊陲,首府拉薩,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西藏自治區是什麼意思?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西藏自治區是什麼意思
西藏自治區,簡稱“藏”,通稱西藏,位于中國西南邊陲,首府拉薩,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
所謂自治區是一種行政區劃名稱。在我國成立初期對民族自治地方統稱為自治區;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分自治區、自治州和自治縣(自治旗)三級。自治區的行政地位相當于省,所以自治區其實也可以理解為有自治權的省。為中國最高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
這種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由少數民族自己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事務.民族自治區享有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民族自治權,這種制度被稱之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民族團結的基石。